2011年福建补报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紧急通知-造价工程师-资讯评论
所在位置:考试中心 >> 造价工程师考试 >> 造价工程师资讯 >> 2011年福建补报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紧急通知 - 资讯评论排序方式最新的 最多赞成的 我要评论2011年河北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补报通知
我省部分已到期注册造价工程师因故未能及时申报续期注册,为方便这部分人员及时申报,经研究决定,注册中心于2011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补充受理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各有关单位:
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8]134号)的要求,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相关规定,经我厅研究决定开展补报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
凡未参加2011年度延续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可以按照新建标函[2011]18号文要求,补报延续注册申请材料。此次补报工作截止至2012年2月20日,过期责任自负。请将延续注册补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厅行政许可办公室。有关事宜可登录新疆建设(www.xjjs.gov.com)标准定额栏目查询。
胥 淼 联系电话:0991-2824827(行政许可办公室)
张建云 联系电话:0991-2823164(标准定额处)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造价工程师新疆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可补报 - 新疆天山网
2009年11月27日因本次延续注册漏报人员较多,经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协调,同意我区补报造价师延续注册资料。各地工程造价管理站可尽快通知所属地区需延续注册的造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领取2007年度初始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三、按照建设部《关于补报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资料的通知》要求,因特殊原因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