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8 共1页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署名对公示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
另:根据《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7〕7号)文件精神,报考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人员(1)岗位的祁晓倩、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人员(2)岗位的冯敬然2名考生暂缓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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