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试内容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篇命题作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篇公文改错;就某一专题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加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命题作文占30%、公文改错占10%、调研报告占60%;合成后,依加试成绩与原笔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Q吧)生笔试总成绩。笔试后,按10:1比例确定加试人选。加试后,依合成的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加试的时间安排在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后、面试前。加试的具体时间及实施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确定并组织进行。有关加试事宜请咨询0551-2601705。
| 公务员考试辅导科目 | 精讲班 | 报 名 | 答 疑 | ||
| 主 讲 | 课 时 | 讲座 | |||
| 行政能力测试 | 崔 斌 | 30 | 试听 | ||
| 申论 | 崔 斌 | 20 | 试听 | ||
| 公务员面试指导 | 崔 斌 | 10 | 试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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