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条件为: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有良好的文字和协调、沟通能力;30岁以下,主任科员以下职务;满3年以上工作经历;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未婚或配偶具有广州市户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1、个人基本情况和履历材料、近期大一寸彩色证照1张;2、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3篇左右。
报名时间截止至2008年5月10日止(以报名邮件邮戳为准)。省纪委将根据报名者简历材料,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决定选调人选,并按公务员转任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方式:邮寄材料至广州市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广东省纪委干部室。(邮编:510082;电话:020-87185068,传真87195709)
| 公务员考试辅导科目 | 精讲班 | 报 名 | 答 疑 | ||
| 主 讲 | 课 时 | 讲座 | |||
| 行政能力测试 | 崔 斌 | 30 | 试听 | ||
| 申论 | 崔 斌 | 20 | 试听 | ||
| 公务员面试指导 | 崔 斌 | 10 | 试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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