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考录面向全国招考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报考市、县级机关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乡镇机关的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还需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各市(州)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将于4月中旬发布招考公告,4月20日至27日报名,5月18日笔试,录用审批工作预计在9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