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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报考指南:七类机关的特点及职责

发布时间: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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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申论考试是我们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假设你的是某部门的领导,你会怎样处理这一问题?设想自已是某领导的秘书,写一篇发言稿?请以某部门工作人员的身份,写一分调查报告?……………… 我们将其称为虚拟身份或虚拟定位,遇到这样的问题如何做答,才能形成有针对性、可行性又兼有创新性的高分申论论文?只有确实了解公务员考录的七类机 关特点,才能从实际出发,准确定位申论内容。

  下面主要介绍下一各大机关的主要特点及职责公务员法的实施范围包括七类机关,有志当公务员的同学们,非常有必要把握这七类机关的基本情况。

  (一)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按《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是相应各级党组织的权力机关。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地方县以上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党委委员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为开展工作需要,县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都设一些工作部门,如办公厅(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集中统一行使人民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全国人大和县以上各级人大都设有常设委员会,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共15项,由《宪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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