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社会救济的最基本特征——克服贫困
(1)社会救济体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2)社会救济对象具有限制性。因个人生理原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因素而无力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生活贫困者、鳏寡孤独者、盲聋哑残者以及受害者。——最低层次的社会政策。
(3)社会救济的标准是低层次的。——以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为目标。
(4)社会救济的期限。一般为短期、应急性的:救灾、扶贫、临时救济。
| 公务员考试辅导科目 | 精讲班 | 报 名 | 答 疑 | ||
| 主 讲 | 课 时 | 讲座 | |||
| 行政能力测试 | 崔 斌 | 30 | 试听 | ||
| 申论 | 崔 斌 | 20 | 试听 | ||
| 公务员面试指导 | 崔 斌 | 10 | 试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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