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通过加强管理节能。目前,无论是在生产领域,还是在消费领域,节能管理都是薄弱环节,跑冒滴漏现象非常严重。比如,不少人没有出门随手关灯的习惯,长明灯经常见;很多单位的计算机整晚开着不关;大马路、广场上,华灯高照,浪费严重。加强节能管理,形成长效机制,非常必要,十分迫切。当前,急需抓好的工作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把“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降低能耗的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省区市。各地也将把GDP能耗降低目标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市、县以及重点行业和企业,明确责任,全面推进。要加强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管理。抓紧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主要是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工程。加快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尽快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突出抓好1000家高耗能企业的节能工作,明确节能目标和措施,采取政府主管部门与重点企业签订节能协议,通过公报、检查、抽查、通报、交流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节能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要完善能效标识管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引导用户和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型产品。
四是通过深化改革节能。要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形成有利于节约、能够反映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要加大财税政策对节能的支持。加快制定《节能产品目录》,对生产和使用目录中的产品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实施节能产品政府强制性采购政策,特别是将企业研发的首台、首套节能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五是通过强化法治节能。要把实践中、改革中形成的节能措施和有益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完善节能法律法规体系和相关的标准体系。重点抓好《节约能源法》的修订工作,明确执法主体,加大惩戒力度。目前,我国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5%左右,而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的2?3倍,如果通过健全并严格实施建筑节能,特别是墙体材料革新等方面的有关法规,使我们的建筑能耗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的先进水平,全社会的总能耗就可以再降低10%以上。为此,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四个直辖市和北方地区执行节能65%的标准。要制定和完善主要工业耗能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机动车等能效标准,组织修订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设计规范。
六是通过全民参与节能。节能是事关全社会的大事,必须动员全社会参与。上海市算过一笔账,如果夏天把空调温度调高1度,全市480万户家庭可减少24万千瓦左右的用电负荷;如果每天将白天不用的电器插头全部拔掉,全市可再减少7.5万千瓦左右的用电负荷。这两年,我们倡导将夏天的空调温度调高到26度,作用就很明显,可以说,迎峰度夏工作顺利完成,“军功章”里面有它的一份。要增强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节约文化,发挥政府机关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使每个人、每个家庭都自觉养成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油、每一方气的良好习惯,成为一种生活风尚,使“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总之,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节约能源。节约能源,从本质上讲,就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能源的消费模式,把我国建设成为节约型社会。
第二,立足国内,多元发展。这是维护我国能源安全的基本方略。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把能源供给主要寄托于国际市场是不现实、也是不安全的;同时,国内能源资源尚有较大的潜力,我们也有能力主要依靠国内解决我国的能源供给问题,把能源自给能力维持在合理水平。
一是有序发展煤炭。要坚持煤为基础,高效清洁地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加快建设神东、陕北、黄陇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和发展亿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形成稳定可靠的商品煤炭供应基地。大力提升煤炭生产和设备制造技术水平,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的清洁利用和综合利用,发展煤炭液化、气化,鼓励瓦斯抽采利用。
二是积极发展电力。以大型高效环保机组为重点优化发展火电。建设大型超超临界电站和大型空冷电站,启动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工程。鼓励发展一批大型坑口电站,建设大型煤电基地。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加快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建设金沙江、雅砻江、澜沧江、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和溪洛渡、向家坝等大型水电站。积极推进核电建设,重点建设百万千瓦级核电站,逐步实现先进压水堆核电站的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营自主化。加强核燃料资源勘查、开采、加工工艺改造以及核电关键技术开发。建设西电东送三大输电通道和跨区域输变电工程,加强区域、省级电网建设,同步发展输配电网络,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完善城乡配电网络。
三是加快发展石油天然气。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力度,重点开拓海域、主要油气盆地和陆地油气新区,开展煤层气、油页岩、油砂、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调查勘探。实行油气并举,稳定增加原油产量,提高天然气产量。搞好东部老区挖潜,加大西部和海域新区开发力度。加快深海海域和塔里木、准噶尔、鄂尔多斯、柴达木、四川盆地等地区的油气资源开发。发展乙醇、二甲醚等替代石油燃料。加快油气干线管网和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逐步完善全国油气管线网络,适时建设第二条西气东输管道及陆路进口油气管道。
四是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风能,促进风电规模化发展,建成30个10万千瓦级以上的大型风电项目,在内蒙古、河北、江苏等地区形成百万千瓦风电基地。大力开发生物质能,支持发展秸秆、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建设一批秸秆和林木质电站,扩大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生产能力,加强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核电站,提高自主设计和制造水平。到2020年,使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从目前的7%左右提高到16%左右。
第三,保障安全,保护环境。这是维护我国能源安全的基本要求。目前,人民群众对能源特别是煤炭生产重特大事故频发和环境污染问题意见较大,议论较多。对于能源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多方采取措施,促进能源的安全发展和清洁发展。特别是为解决煤炭安全生产问题,不断增加资金投入,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成立了“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率有所降低,百万吨死亡率从2002年的4.94下降到2005年的2.71。但受多种因素制约,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此,我们还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
一是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的减少。深入进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清理工作。
二是多渠道增加煤矿安全投入。国家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国有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地方和企业也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煤矿技术改造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选择和推广瓦斯防治和利用先进适用技术。
三是加快制定煤炭开采瓦斯含量具体标准。
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煤矿干部职工素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健全煤矿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执法。同时,建立能源安全生产应急机制,确保电网和油气管网安全运行,防范电力和油气生产安全事故。
面对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我国未来能源发展需要兼顾经济性和清洁性的双重要求,促进能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要合理开发能源资源,规范开发秩序。做好矿区生态保护工作,对煤矿采空区、塌陷区及历史形成的环境欠账实行综合治理。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积极鼓励洁净煤发电、核电、天然气发电和新能源发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