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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规划师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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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下)金融理财师(AFP/CFP)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发布时间:05-07

页 数: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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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2006年(下)金融理财师(AFP/CFP)资格考试将于2006年11月25日、26日举行。现将有关报考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
1、获得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理财师(AFP)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AFP资格考试;
2、获得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颁发的《国际金融理财师(CFP)培训合格证书》,可报考CFP资格考试;
3、拥有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认可的经济管理类或经济学博士学位,并经标准委员会批准可以豁免全部培训课程的,可报考AFP资格考试或CFP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AFP资格考试科目:金融理财基础
CFP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四门专业科目和一门综合科目。专业科目为投资规划、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员工福利与退休规划、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综合科目为综合案例分析。
特别提示:
  报考CFP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分科报考。
报考综合案例分析的考生必须同时报考四门专业科目。
考试范围:考试范围以标准委员会公布的《金融理财师(AFP/CFP)教学与考试大纲2006》为准。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地点
考试方式:闭卷、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
考试地点: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成都市四个考区,本次考试特设新疆考区。考场具体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考试时间
1、AFP资格考试于2006年11月25日举行,时间为6小时。考试顺序如下:
  11月25日 上午8:30――11:30   金融理财基础(一)
  下午14:00――17:00   金融理财基础(二)
2、CFP资格考试于2006年11月25至26日举行,时间为12小时。考试顺序如下:
11月25日 上午: 8:30――11:30  投资规划
  下午:14:00――15:30  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
16:15――17:45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
11月26日 上午: 8:30――11:00  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
下午:14:00――17:30   综合案例分析

五、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法。
1、网上报名登录网址:www.cfpchina.cn
2、网上报名时间:10月13日至11月6日。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内,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并在11月6日之前缴纳考试费用。
3、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666666。为保障个人账户安全,请各考生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
4、已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考生,可于11月15日起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5、考试报名流程图如下:


六、考试费
1、AFP资格考试的考试费为人民币1500元。

2、CFP资格考试的全科考试费为人民币2800元。其中:
投资规划考试费为人民币700元;
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考试费为人民币350元;
个人税务与遗产筹划考试费为人民币350元;
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考试费为人民币560元;
综合案例分析考试费为人民币840元。

特别提示:
缴纳考试费前,务必请先登录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网站的网上报名系统,获取注册号,并完成“报考与成绩”中报考选择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再进行缴费。

3、缴费时间
考生须在11月6日前(以汇出时间为准)缴纳考试费用。

4、缴费方式
  以下两种缴费方式均须填写考生的注册号。
方式一: 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通用缴费业务(推荐)
北京金融培训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称工行)签订了“通用缴费业务”协议。该缴费方式不收汇款手续费。
具体缴费流程如下:
首先,在各工行营业网点开通个人网上银行业务,获取电子银行U盾或口令卡(更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95588或通过工行网站了解)。
其次,在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登录个人网上银行;登录后,在菜单选择“缴费站”、“在线缴费”;然后在“代理业务选择”中选择“学校学杂费”;进入“缴费项目明细”页面后,选择“北京金融培训中心”一栏的“培训费、考试费”;再填写所需的信息。
特别提示:
务必在“个人基本信息”栏目中填写报考人的“注册号”,否则考试费不能及时得到确认。

方式二:银行电汇
(1)收款单位:北京金融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营业部
帐号:0200003309200018260



(2)收款单位:北京金融培训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东升路分理处
帐号:0200006209200098126

特别提示:
务必在“汇款用途”栏目中完整填写报考人的姓名和注册号(如果一笔汇款包括多名报考人的考试费,请详细注明每位考生的信息),否则考试费不能及时得到确认。
5、考试费发票
在考生成功缴纳考试报名费并通过财务审核后,将按考生本人填写的发票抬头开出发票。发票一经开出将不能退换。因此,如果报名时考生尚未确定发票抬头等发票明细或有可能退考,可以暂时先不要求开具发票,在缴费当年内均可再要求开出发票。

七、无法应试的情况
考生在缴纳考试费用后,若没有参加考试,可在考试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款申请,标准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月内退还考试费的80%;或考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缓考申请,标准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请后办理缓考手续。

八、考试结果及复查
1、考试结果将通过标准委员会网站发布。
2、若考生对考试结果有异议,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两周内向标准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申请人可在网站下载复查申请表)。

九、 考生须知
1、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金融理财师资格认证办法》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登录www.fpscc.cn查阅),并自觉遵守。
2、考试当日,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3、考生应考时只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标准委员会指定的财务计算器。
标准委员会指定的财务计算器为:
惠普:
a)    HP 12C 编程型金融计算器
b)    HP 12C Platinum 金融计算器(铂金版)
c)    HP 10B II 财务计算器
德州仪器:TI BAII Plus计算器
卡西欧:  FC-100V计算器
  FC-200V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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