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无形、不动产都不是增值税征税范围,而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征增值税的不征营业税,征营业税的不征增值税)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1. 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务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4)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卖邮票交营业税)
2.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必须掌握)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j的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k的销售代销货物;
l的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用于销售的含义是收款或开发票),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m的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n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o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p的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q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混合销售行为。后面单设一节讲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
3.其他征免税的有关规定
(1)校办企业生产的应税货物,凡用于本校教学、科研方面的,经审核确认后,免征增值税。
(2)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经营此外的商品,一律按现行规定计征增值税。
对高校后勤实体向其他高校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免征增值税;向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的外销收入,应缴纳增值税。
(注意,应关注高校后勤实体,在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中都提到了高校后勤实体,要联合看)
(另外注意快餐收入与营业税中的餐饮服务有区别)
难点:(3)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将废旧物资与其他货物的经营分别核算,不能准确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
(4)电子出版物
(5)小化肥生产企业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实际税负比率是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难点:(7)除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外,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不征收增值税。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了解)
认定标准记住几点:
1.年销售规模:工业企业为100万,商业企业为180万。
2.会计核算水平:只对工业企业有效,会计核算水平达到要求,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是否经常发生增值税范围的业务
4.个人和非企业性单位不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认定管理记住几点:
1.向谁申请: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什么时候申请:新办企业在税务登记时申请;老企业在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后次年1月底前申请
3.P40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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