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苏财考办[2007]23号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关于发布〈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财考[2007]2号)的规定,现将2007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考区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江苏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 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委会发布的2007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 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时间:2007年9月14日至16日。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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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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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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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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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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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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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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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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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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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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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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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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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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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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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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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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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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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报名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报名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 报名日期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2007年5月11日至5月20日。
(二) 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每科交纳报名费50元。
2.新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生证,学校证明无效)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登记表》,老考生凭IC卡和身份证报名。
3.省考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按照全国考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领取准考证。
六、 考试用书订购、发放和考前培训
(一)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委会审定的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
(二) 各报名点现场销售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考生可自愿购买。
(三) 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省考委会、考办、考委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的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举办考前辅导班。全国考办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为方便考生复习应考,全国考办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自2007年6月起陆续回答考生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请考生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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