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 京】 | | | | | 1、属连续五年基本信息没有变更过,且五科合格成绩全部在北京地区取得的考生,2008年2月18至20日办理。 | | 2、属连续五年基本信息有过变更的考生,五科合格成绩中若考生在外省市通过某科,需提供该科合格成绩单,若科目是免试或成绩核查合格的考生,请于2008年2月25日至27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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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 庆】 | | | | | 1、2008年度CPA第一批全科人员(共99人)合格证2月14日-3月14日领取 | | 2、申请办理单科换全科的考生2008年3月21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60号13楼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部005办理申请换取全科证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沙坪坝可坐133、208在高新园站下车;上清寺可坐145在高新园站下车;南坪可坐149在高新园下车。请需要委托其他人员进行代办的一定要携带通过全科合格人员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和本人的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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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 | | | | | 未办理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单科换全科合格证申请的考生及时与内蒙古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联系。联系电话:(0471)696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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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 南】 | | | | | 1、省直考区的考生,请于2008年2月15日至3月14日的工作时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一张一寸近期照片、办证费用到省注协考试培训部领取2007年度全科合格证书。 | | 2、全科合格证发放名单中没有的考生,请对照情况(从详情中查看)准备证明材料,到最后一科通过考区的考试办公室办理全科合格证申请手续,受理时间2008年2月15日至4月10日的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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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 东】 | | | | | 广 州:凡在连续五次考试中,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成绩合格,且最后一门科目在广州考取者,可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本次办证对以往年度的单科成绩有效期追溯到2003年。 | 受理时间:2008年2月26至27日 办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02:00―04:30 办公地址:广州市大德路187号机电大厦9楼 联系电话:83300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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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 川】 | | | | | 2007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可于2月15日起(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协会考试部领取合格证,请由本人带身份证前来领取。如有考生在外省通过部分科目或身份证号和姓名有非正常升位的变动,请考生携带外省成绩单和相关资料到协会考试部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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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 西】 | | | | |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考试五科成绩合格通知单的考生请于2008年2月底前到南宁市桃源路69号财政大厦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部(814房)办理单科换全科合格证的手续,过期后果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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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 北】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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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 海】 | | | | | 凡收到的2007年CPA考试成绩单上有全科合格证号的考生(例B0720****),现可领取全科合格证。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历年成绩单、最后一年准考证、6元工本费由本人领取全科合格证。 | | 领证时间:2008年2月20日―2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 领证地址:定西路1118号2楼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定西路服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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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 津】 | | | | | 凡连续五年基本信息没有变更过,且五科合格成绩全部在天津地区取得的考生,请于2008年2月25日至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部领取全科合格证书,并缴纳工本费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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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 建】 | | | | |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全科合格证2月20日开始到当地考办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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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 西】 | | | | | 第一批全科合格证书全国考办已下发至我省,本次共有120名考生获得全科合格证书(具体名单查看)。请各位考生于2008年2月25日至3月14日期间,持身份证原件、成绩通知单原件、工本费10元至西安市四府街41号财政厅综合楼526室(省注协考试培训部)领取全科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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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 徽】 | | | | | 黄 山:2007年全国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书已到,请成绩通过者从2月19日起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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