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非调整事项,是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才发生或存在的事项,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不需要对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进行调整,但由于事项重大,如不加以说明,将会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估计和决策,因此,应在会计报 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1)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2)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3)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4)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5)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6)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7)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披露
1、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有关的下列信息:
(1)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企业所有者或其他方面有权对报出的财务报告进行修改的,应当披露这一情况。
(2)每项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的性质、内容,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无法做出估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当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
例题:甲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甲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3个月以内账龄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5‰。根据税法规定,按应收款项期末余额5‰。计提的坏账准备允许在税前抵扣。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
甲公司200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5年2月28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04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甲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于2005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0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1月1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2004年10月4日从其购入的一批商品,以及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当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销售成本为185万元。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时,销售价格是公允的,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至2005年1月14日,该批商品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
(2)2月25日,甲公司办公楼因电线短路引发火灾,造成办公楼严重损失,直接经济损失230万元。
(3)2月26日,甲公司获知丙公司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预计应收丙公司账款250万元(含增值税)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应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甲公司在2004年12月31日已被告知丙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因而按应收丙公司账款余额的50%计提了坏账准备。
(4)3月15日,甲公司决定以2400万元收购丁上市公司股权。该项股权收购完成后,甲公司将拥有丁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
要求:(1)指出甲公司上述业务哪些属于调整事项。
(2)对甲公司的调整事项编制有关调整的会计分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