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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05年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5-7章)

发布时间:11-14

来 源:财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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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所有者权益


[基本要求]
(一)掌握实收资本的核算;
(二)掌握资本公积的核算;
(三)掌握留存收益的核算;
(四)熟悉所有者权益的概念和构成;
(五)熟悉实收资本的概念和有关的管理规定;
(六)熟悉资本公积的概念及内容;
(七)熟悉留存收益的概念及内容。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所有者权益概述
一、所有者权益的定义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在数量上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
二、所有者权益与负债的区别核算的内容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第一,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优先于所有者权益。
第二,企业的投资者可以凭借对企业的所有权,参与该企业的经营管理,而债权人往往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三,对于所有者(亦即投资者)来说,在企业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除按法律程序减资外,一般不能提前撤回投资。而负债一般都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必须于一定时期偿还。
第四,投资者以股利或利润的形式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而债权人通常不能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只能按规定的条件得到偿付并获取利息收入。
第二节 实 收 资 本
一、实收资本概述
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即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或股东的股份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我国目前实行的注册资本制度,要求企业的实收资本与其注册资本相一致。
投资者对企业的出资方式,既可以采用以现金资产的方式出资,也可以采用以非现金资产的方式出资。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低估作价。
二、实收资本的核算
除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其他各类企业应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范围内实际发行股票的数额。
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后,应分别不同的出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一)接受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收到投资者以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时,应以实际收到或存入企业开户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账。
股份有限公司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股票时,应在实际收到现金资产时进行会计处理,即按每股面值和核定的股份总额的乘积,记入“股本”科目。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应首先减去发行股票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剩余部分再从溢价发行收入中抵销;无溢价的,或溢价不足以抵扣的部分,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将非现金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对于投资各方确认的资产价值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
(三)接受外币资本投资
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在实际收到外币或存入开户银行时进行账务处理,将实际收到的外币金额按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投资合同或协议未约定汇率时,则按照收到外币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入“实收资本”科目。
第三节 资 本 公 积
一、资本公积概述
(一)资本公积的定义
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到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上超过法定资本部分的资金本。资本公积包括:资本 (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以及其他资本公积。
其中,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而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则不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
(二)资本公积的内容
1.资本(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是指投资者缴付企业的出资额大于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拥有份额的数额。股本溢价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时实际收到的款项超过股票面值总额的数额。
2.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接受捐赠资产是外部单位或个人赠与企业的资产。
3.股权投资准备。,是指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因被投资单位接受捐赠等原因增加资本公积,从而导致投资企业按其持股比例或投资比例计算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4.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
5.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是指企业接受外币资本投资因所采用的汇率不同而产生的资本折算差额。时,在收到外币资本日的市场汇率与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外币折算汇率不一致的情况下,按收到外币资本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资产入账的价值,与按照约定汇率折算为实收资本入账的价值的差额。
6.关联交易差价。是指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所形成的差价。
7.其他资本公积。,是指除上述各项资本公积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及从资本公积各准备项目转入的金额。
二、资本公积的核算
企业应设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为了反映各类不同性质的资本公积的增减变动情况,应按照资本公积的类别分别设置“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关联交易差价”、“其他资本公积”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资本(或股本)溢价、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和其他资本公积可以直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和股权投资准备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可以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关联交易差价不能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和弥补亏损,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处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一旦转入其他资本公积,该部分资本公积就可以用于转增资本。
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以及处置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如涉及所得税时,还应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股权投资准备不可直接用于转增资本,只有将其转入其他资本公积后,该部分资本公积方可用于转增资本。
第四节 留 存 收 益
一、留存收益概述 
留存收益是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它来源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净利润,包括企业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个部分。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投资者的决议,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提取法定公益金。
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等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应付普通股股利。如有应付优先股股利,应在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等。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公司制企业按照股东会的决议提取,其他企业也可根据需要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除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外,公司制企业还应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5%至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非公司制企业可以按照不超过法定公积金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股本),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上也可用于以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二、留存收益的核算
企业应设置“盈余公积”科目,核算盈余公积的提取和使用等增减变动情况,并在“盈余公积”科目下设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三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项盈余公积及其使用情况。
企业未分配利润应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出现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对于未弥补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但弥补期限不得超过5五年。


第六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二)掌握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三)掌握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的核算;
(四)掌握利润的构成内容;
(五)掌握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
(六)掌握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七)掌握所得税核算的应付税款法;
(八)掌握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九)熟悉收入的定义、特点和分类;
(十)熟悉费用的定义、特点和分类;
(十一)熟悉所得税的计算;
(十二)熟悉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
(十三)了解补贴收入的核算。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收  入
一、收入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一) 收入的概念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二)收入的特点
1.收入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
2.收入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
3.收入能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4.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而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三)收入的分类
1.收入按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2.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企业销售商品时,只有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根据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确定。无合同或协议的,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根据购销双方都能同意或接受的价格确定,但不包括企业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一些款项。
企业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不应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的主要业务交易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所发生的相关成本。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进行核算。“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
1.自销业务
(1)一般销售商品业务的会计处理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符合所规定的4个确认条件的,企业应及时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的4个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均不应确认收入。
企业在销售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发生当期的收入;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则应直接按扣除折让后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企业确认收入后,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均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
(2)分期收款销售的会计处理
分期收款销售指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方式。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销售收入。
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企业,应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结转的商品成本。
2.代销业务
代销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受托方代委托方销售商品,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
(1)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2)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应在收到受托方交付的商品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受托方则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对于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委托方应计入营业费用。
三、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
(一)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应根据劳务完成时间的不同,分别下列情况确认劳务收入:
1.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或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确认原则可参照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原则。
2.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在期末能对该项劳务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当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1)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3)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在期末不能对该项劳务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应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只能部分地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劳务成本结转成本,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提供一项劳务取得的总收入,一般按照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如有现金折扣,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二)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
1.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提供劳务完成时按所确定的收入金额,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对于发生的有关支出,记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对于持续一段时间但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提供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有关支出确认为费用之前,企业可增设“劳务成本”科目予以归集,待确认为费用时,再由“劳务成本”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2.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能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完成、但在期末能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劳务,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及相关的费用。完工百分比法下,劳务收入和相关的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
以前各期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
    以前各期已确认的费用
  四、让渡资产使用权所取得收入的核算
企业让渡现金使用权而收取的利息收入(不含债券利息收入)和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而收取的使用费收入应按下列确认原则进行确认:
1.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节 费  用
一、费用的概念、特点和分类
(一)费用的概念
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二)费用的特点
1.费用最终会导致企业资源的减少,具体表现为企业的资金支出或资产耗费,它与资产流入企业所形成的收入相反。
2.费用最终会减少企业的所有者权益。
(三)费用的分类
费用按照经济用途的不同,可以分为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和期间费用。
1.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生产成本主要是指与生产产品有关的费用,是以产品为成本对象归集的费用。生产成本需进一步划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产品成本项目。劳务成本指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费用,是以劳务为成本计算对象归集的费用。
2.期间费用。指企业当期发生的必须从当期收入中得到补偿的费用,包括不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二、生产成本的核算
(一)生产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1.区分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和不应计入产品成本的费用;
2.将应计入本期产品成本的各种费用在各种产品之间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各种产品成本;
3.对既有完工产品又有在产品的产品,采用一定的方法计算出该种完工产品的成本。
(二)生产成本的会计处理
为了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的归集、分配、结转情况,企业应设置“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分别归集。对于发生的能直接归属于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对于发生的无法直接判断其应归属的成本核算对象的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中归集,月度终了再采用一定的方法在各成本核算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


(三)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包括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等。
三、期间费用的核算
(一)营业费用的核算
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商品流通企业购入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属于营业费用。
企业应设置“营业费用”科目,核算营业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并按营业费用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管理费用的核算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等。
企业应设置“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并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或按费用项目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务费用的核算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企业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并按财务费用的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三节 利  润
一、利润的构成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利润有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其中: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利润总额
=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所得税是指企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二、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的核算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产生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等。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如销售材料或出租包装物结转的成本等。
企业应设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分别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形成的收入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税金等。
三、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核算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等。
企业应设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分别核算营业外收入的取得、营业外支出的发生及结转情况。
四、补贴收入的核算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以及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
企业应设置“补贴收入”科目,核算补贴收入的取得及结转情况,并按补贴收入的具体项目设置明细账。
五、所得税的核算
(一)所得税的计算
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上交的一种税金。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即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调整确定的。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2.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算应交所得税,并将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应付税款法下,企业应设置“所得税”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
六、本年利润的核算
(一)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
1.表结法。在这种结转方法下,各损益类科目每月月末只需结计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累计余额,不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只有在年末时才将全年累计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但每月月末要将损益类科目的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同时将本月末累计余额填入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通过利润表计算反映各期的利润(或亏损)。表结法下年中损益类科目无需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从而减少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同时并不影响利润表的编制及有关损益指标的利用。
2.账结法。这种方法下,每月月末均需编制转账凭证,将在账上结计出的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月合计数反映当月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数反映本年累计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账结法在各月均可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提供当月及本年累计的利润(或亏损)额,但增加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
2. 结转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会计期末,企业应将各收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将各成本费用或支出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如果有关收益类科目为借方余额或有关成本费用类科目为贷方余额的,则作相反的结转分录。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表示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借方余额,表示当年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企业还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第七章 会 计 报 表


[基本要求]
(一)掌握资产负债表的内容、结构和编制方法;
(二)掌握利润表及其附表的格式、内容和编制方法;
(三)熟悉编制会计报表的目的、会计报表的分类及编制要求;
(四)熟悉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五)了解会计报表附注的意义。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会计报表概述
一、编制会计报表的目的
 企业编制会计报表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相关机构、企业管理人员、职工和社会公众等)进行决策提供会计信息。
二、会计报表的分类
(一)按反映内容分类
分为静态报表和动态报表。静态报表是指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的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动态报表是指综合反映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情况或现金流动情况的报表,如利润表或现金流量表。
(二)按编报时间分类
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三)按编制单位分类
分为单位报表和合并报表。单位报表是指由企业在自身会计核算基础上对账簿记录进行加工而编制的会计报表,它主要用以反映企业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合并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根据母公司和所属子公司的会计报表,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会计报表。
(四)按服务对象分类
分为内部报表和外部报表。内部报表是指为满足企业内部经营管理需要而编制的会计报表。外部报表则是指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主要供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有关方面使用。
三、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
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真实可靠、相关可比、全面完整、编报及时、便于理解。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的概念和作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如月末、季末、年末等)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它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等式,依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将企业在一定日期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目进行适当分类、汇总、排列后编制而成的。
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企业资产的构成及其状况,分析企业在某一日期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及其分布情况;可以反映企业某一日期的负债总额及其结构,分析企业目前与未来的需要支付的债务数额;可以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情况,了解企业现有的投资者在企业资产总额中所占的份额。通过资产负债表,可以帮助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企业的债务偿还能力,从而为未来的经济决策提供信息。
二、 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结构
(一)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1.资产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一般按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分类并进一步分项列示。
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存货、待摊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等。
非流动资产项目通常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
2.负债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一般按照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分项列示。
流动负债项目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
长期负债项目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和其他长期负债等。
3.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一般按照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项列示。
(二)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资产负债表格式主要有账户式和报告式两种。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结构。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分左右两方,左方为资产项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大小排列;右方为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一般按求偿权先后顺序排列。 
二、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数”和“期末数”两栏。
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不一致,则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数”栏则可为月末、季末或年末的数字,其资料来源和填列方法包括:
1.总账余额。资产负债表中的有些项目,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余额编制,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 等;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余额编制,如“货币资金”,需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余额合并编制。
2.明细账余额。有些项目,需要根据明细账户余额来编制。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分别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编制。
资产负债表的许多项目,需要依据总账和明细账两者的余额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3.根据账户余额减去其备抵账户后的净额填列。如“短期投资”项目,根据“短期投资”账户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备抵账户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4.备查登记簿记录。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第三节 利 润 表
一、利润表的概念和作用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通过利润表可以从总体上了解企业收入、成本和费用及净利润(或亏损)的实现及构成情况;同时,通过利润表提供的不同时期的比较数字(本月数、本年累计数、上年数),可以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及利润的未来发展趋势,了解投资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
二、利润表的格式和内容
利润表的格式主要有多步式利润表和单步式利润表两种。我国企业的利润表采用多步式。编制多步式利润表分为四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以主营业务收入为基础,减去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算出主营业务利润;
第二步,以主营业务利润为基础,加上其他业务利润,减去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计算出营业利润;
第三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计算出利润总额;  
第四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减去所得税,计算出净利润(或亏损)。
三、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一)利润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利润表的各项目主要是根据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主营业务收入”项目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他业务利润”项目,根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二)月份报表“本年累计数”栏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利润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根据上月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的数字,加上本月利润表的“本月数”栏的数字,可以得出各项目的本月的“本年累计数”,然后填入相应的项目内。
(三)年度利润表有关栏目的填列方法
在编制年度利润表时,应将“本月数”栏改为“上年数”栏,填列上年全年累计实际发生数,从而与“本年累计数”栏各项目进行比较。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上年数”栏内。
12月份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就是年度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可以直接转抄。由于年终结账时,全年的收入和支出已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并且通过收支对比结出本年净利润的数额。因此,应将年报中的“净利润”数字,与“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数字相核对,检查报表编制和账簿记录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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