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目前,资产评估已成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中外资合作、产权交易以及出租、抵押、保险等重经济活动的基础。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作为行业的入口,多年来在为行业选拔人才、储备人才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1、报名条件有哪些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必须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应届学生不能报考注册资产评估师。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向考试组织部门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同时在报名时应向考试管理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香港或澳门公立全日制高等院校经济类、工程类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香港或澳门居民的身份证明。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