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11注评9月7日前提交材料考生合格证领取

发布时间:2012-09-12 共1页

2011年资格证书(已提交材料)领取通知

  请2012年9月7日前(含9月7日)已提交2011年合格人员办证资料的勘察设计类考试、价格鉴证师、资产评估师、审计、造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物业管理师、安全工程师、招标师、城市规划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一、二级计量师、设备监理师、监理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环境影响评价师、一、二级建筑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测绘师、管理咨询师、广告师的考生,凭领证号码单和身份证原件到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领取资格证书。委托他人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还需要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特此提示并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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