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消费税(综合分析题1)

发布时间:2014-04-16 共2页

  5.甲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和护肤护发品(非应税消费品),2013年3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以赊销方式批发销售化妆品一批,不含税价款360000元,合同约定本月底收回全部货款,月底实际收到不含税价款300000元: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化妆品一批,不含税价款240000元,合同约定本月收回50%货款,余款下月收回,本期实际收到不含税价款100000元;月底以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化妆品一批,不含税价款35000元,已在银行办妥托收手续,款项尚未收到。上述货物均已发出。
  (2)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化妆品一批,不含税价款1200000元,因购货方购买数量较大,给予其9折价格优惠;又因对方一次性付清货款,给予其价格优惠降至8折,折扣额与销售额开具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实际收到不含税价款960000元。
  (3)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款51000元;将该批材料全部发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一批化妆品,本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其消费税已由乙企业代收代缴。支付加工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加工费8000元、乙企业代垫辅助材料不含税成本4800元;乙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4)本月收回委托乙企业加工的5000件化妆品中,80%直接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000元;剩余20%发放给本厂职工个人。
  (5)因质量原因,某客户上月购买的化妆品在本月发生部分退货,退出不含税价款20000元、增值税款3400元,收到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6)以"买一赠一"方式销售给某商场化妆品2000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000元;同时每件化妆品赠送一套护肤护发品,该护肤护发品每套不含税售价50元。货物均已发出。
  (7)销售特制高级化妆品500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000元;另开普通发票收取包装费4914元,另开收据收取包装物押金6084元,该押金单独核算,双方约定包装物两个月后退还;支付销售货物运费2000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
  (8)发出自产化妆品600件换取生产资料800公斤,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000元,增值税款20400元。同类化妆品最高不含税售价220元/件,平均不含税售价200元/件。
  (9)将自产护肤护发品一批用于集体福利,实际生产成本25000元;将成套化妆品一批用于广告样品,实际生产成本20000元。货物已全部发出,均无同类产品售价。
  (10)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125400元。
  其他相关资料:护肤护发品成本利润率10%,化妆品成本利润率为5%;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对退回该厂的化妆品,由税务机关返还已经征收的消费税税款;相关票据在规定期限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或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甲厂3月份应纳的增值税。
  (2)计算乙企业3月份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甲厂3月份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销售和视同销售应申报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甲厂3月份应纳的消费税(不含委托加工化妆品)。
  (5)计算甲厂3月份应退还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甲厂3月份应纳的增值税:
  ①销项税额=360000×17$+240000×50%×17%+35000×17%+1200000×90%×17%+400000×17%+(400000÷80%)×20%×17%-3400+60000×17%+2000×50×17%+(200000+4914÷1.17)×17%+600×200×17%+25000×(1+10%)×17%+[20000×(1+5%)]÷(1-30%)×17%=444839(元)
  ②进项税额=51000+(8000+4800)×17%+2000×7%+20400=73716(元)
  ③应纳税额=444839-73716-125400=245723(元)
  (2)乙企业3月份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00000+8000+4800)÷(1-30%)×30%=446857.14×30%=134057.14(元)
  (3)甲厂3月份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销售和视同销售应纳的消费税:
  售价400000>受托方计税价格446857.14×80%=357485.71(元),根据财法[2012]8号文件规定,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400000×30%-134057.14×80%=12754.29(元)
  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发放给职工,因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故不再缴纳消费税。
  (4)甲厂3月份应纳的消费税(不含委托加工化妆品应纳消费税):
  应纳税额=360000×30%+240000×50%×30%+35000×30%+1200000×90%×30%+60000×30%+[200000+4914÷(1+17%)]×30%+600×220×30%+[20000×(1+5%)]÷(1-30%)×30%=606360(元)
  (5)甲厂3月份应退还的消费税:
  应退消费税=20000×30%=6000(元)
  解析:
  (1)甲厂以赊销方式销售化妆品,应以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增值税、消费税;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化妆品,应以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增值税、消费税;以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化妆品,应以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计算增值税、消费税。
  (2)因购买数量较大而给予购买方的价格折扣额,与销售额开具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准予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消费税;因购买方一次性付清货款而给予的价格折扣,属于销售折扣,不得在计算销项税额时从销售额中减除。
  (3)甲厂委托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其应纳消费税应由乙企业代收代缴。乙企业因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应按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代收代缴税款;甲厂购进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取得的合法凭证已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准予抵扣进项税额。
  (4)甲厂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交货时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但因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不属于直接销售,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也应计算缴纳增值税;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发放给本厂职工个人,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缴纳消费税,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可以扣除。
  (5)甲厂发生销售退回,已收到购买方交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可扣减当期销售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甲厂销售的化妆品,因质量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但不能自行直接抵减应纳税款。
  (6)甲厂销售化妆品赠送护肤护发品,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按照赠送护肤护发品的实际数量计算缴纳增值税。甲厂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属于非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7)甲厂销售特制高级化妆品时同时收取的包装费,属于价外收费,应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且未逾期,不计增值税、消费税;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按照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按照7%扣除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8)甲厂以自产化妆品换取生产资料,属于以物易物行为,应以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增值税、消费税;收到的生产资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甲厂应以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当月同类货物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应纳消费税额。
  (9)甲厂将自产的护肤护发品用于集体福利,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将自产的化妆品用于广告样品,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无同类产品售价时,应按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征税款;征收增值税的化妆品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10)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准予在本期销项税额中抵扣。
 
  6.某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5月份和6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5月从国内购进汽车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增值税税额47.6万元,取得的货运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建设基金2万元。
  (2)5月在国内销售发动机10台给一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收入28.08万元;出口发动机80台,取得销售额200万元。
  (3)6月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给国外的买价120万元,包装材料8万元,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13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费7万元。
  (4)6月进口两台机械设备,支付给国外的买价60万元,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6万元,保险费2万元,从海关运住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费4万元,取得运费发票。
  (5)6月国内购进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12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当月将30010用于企业不动产在建工程。
  (6)6月1日将A型小轿车130辆赊销给境内某代理商,约定6月15日付款,15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340万元、增值税税额397.8万元,代理商30日将货款和延期付款的违约金8万元支付给该企业。
  (7)6月将自产A型小轿车2辆移送用于管理部门;10辆奖励给本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业务人员,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80万元。
  (8)6月企业新设计生产B型小轿车2辆,每辆成本价12万元,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在本企业内设的汽车检测维修机构进行碰撞实验,市场上无B型小轿车销售价格。
  其他相关资料:①该企业进口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的关税税率为10%;②生产销售的小轿车适用消费税税率12%;③A型小轿车成本利润率10%,B型小轿车成本利润率8%;④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⑤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0%;⑥退税率13%;⑦A型小轿车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为22万元;B型小轿车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为16万元;⑧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企业5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2)计算企业5月份留抵的增值税。
  (3)计算企业6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
  (4)计算企业6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企业6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
  (6)计算企业6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7)计算企业6月国内购进原材料和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8)计算企业6月销售A型小轿车的销项税额。
  (9)计算企业6月B型小轿车的销项税额。
  (10)计算企业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11)计算企业6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进口环节)。
  (12)计算企业6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3)计算该企业应纳的车辆购置税。
 
  正确答案:
  (1)5月应退的增值税为26万元:
  进项税额=47.6+(10+2)×7%=48.44(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200×(17%-13%)=8(万元)
  应纳税额:28.08÷(1+17%)×17%-48.44+8=-36.36(万元)
  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当期留抵税额36.36>免抵退税额26,应退的增值税为26万元,免抵税额为0。
  (2)5月份留抵税额=36.36-26=10.36(万元)
  (3)6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120+8+3+13)×10%=144×10%=14.4(万元)
  (4)6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144+14.4)×17%=26.93(万元)
  (5)6月进口机械应缴纳的关税=(60+3+6+2)×10%=71×10%=7.1(万元)
  (6)6月进口机械应缴纳的增值税=(71+7.1)×17%=13.28(万元)
  (7)6月购进原材料和运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51+12×7%)×(1-30%)=36.29(万元)
  (8)6月销售A型小轿车的销项税额=397.8+8÷(1+17%)×17%+(10+2)×397.8÷130=435.68(万元)
  【提示】价外费用视同含税销售收入。
  (9)轿车生产企业内设机构进行的轿车碰撞试验,不视同销售,不交增值税和消费税,B型小轿车的销项税额为0。
  (10)企业6月应缴纳的增值税=435.68-(26.93+36.29+7×7%+13.28+4×7%)-10.36=348.05(万元)
  (11)企业6月应缴纳消费税(不含进口环节)=[2340+8÷(1+17%)+(10+2)×2340÷130]×12%=307.54(万元)
  (12)企业6月应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348.05+307.54)×(7%+3%)=65.56(万元)
  (13)该企业应纳的车辆购置税=2×22×10%+2×16×10%=3.24(万元)
 
  7.某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境内采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730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零备件,取得税务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800万元,增值税共计24万元;支付水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共计120万元,其中职工浴室使用5%。
  (2)进口一批生产轿车用的发动机,买价800万元,发生境外运费80万元,支付卖方佣金20万元。
  (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200辆商务客车,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3600万元,本月收回50%货款,其余款项下月收回;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实际收到货款1500万元;销售800辆A牌小轿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00万元,支付运费150万元、装卸费8万元,取得运输业开具的运费发票;应客户要求,用一辆自产的商务客车改装成救护车,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2.23万元,另收改装费1.17万元;销售本厂自用2年的1辆小客车,售价12万元,账面原价20万元。
  (4)该汽车厂将4辆自产A牌轿车奖励给具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将2辆自产商务客车赠送某关系单位;将1辆自产A牌轿车移送给本厂集体福利部门使用。
  (5)汽车修配厂提供汽车修理服务,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营业额46.8万元;提供汽车租赁业务,取得租金收入14万元。
  (6)以一项专利技术对另一企业投资,承担投资风险,当年分得投资利润8万元;该汽车厂下属的酒店取得餐饮收入45万元,卡拉OK歌舞厅收入30万元。
  已知:小轿车消费税税率为9%,商务客车消费税税率为5%,发动机关税税率为20%,娱乐业营业税适用税率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应缴纳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3)计算该企业业务3应缴纳的销项税额、消费税、进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业务4应缴纳的销项税额、消费税。
  (5)计算该企业业务5应缴纳的销项税额、营业税。
  (6)计算该企业业务6应缴纳的营业税。
  (7)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正确答案:
  (1)进项税额=730+24+120×(1-5%)=868(万元)
  (2)进口关税=[(800+80)×(1+3‰)+20]×20%=902.64×20%=180.53(万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902.64+180.53)×17%=184.14(万元)
  (3)销项税额=(3600×50%+12000+22.23÷1.17+1.17÷1.17)×17%=2349.4(万元)
  应纳消费税=(3600×50%×5%+12000×9%+3600÷200×5%)=1170.9(万元)
  进项税额=150×7%=10.5(万元)
  (4)销项税额=(4+1)×12000÷800×17%+2×3600÷200×17%=18.87(万元)
  应纳消费税=(4+1)×12000÷800×9%+2×3600÷200×5%=8.55(万元)
  (5)销项税额=46.8÷1.17×17%=6.8(万元)
  应纳营业税=14×5%=0.7(万元)
  (6)应纳营业税=45×5%+30×20%=8.25(万元)
  (7)当月应纳增值税=(2349.4+18.87+6.8)-(868+184.14+10.5)+12÷(1+4%)×4%÷2=1312.66(万元)应纳消费税=1170.9+8.55=1179.45(万元)
  应纳营业税=0.7+8.25=8.95(万元)
 
  8.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白酒生产和销售、出口业务,2013年1月份和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月5日,从某种植公司购进玉米100吨,总价款30万元,取得了农产品销售发票;1月12日,从国内购进修理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80万元、增值税税额47.6万元,取得的税控系统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运费10万元,建设基金2万元,杂费1万。
  (2)1月25日,出口自产高档粮食白酒1吨,出口离岸价格16万元,已经按规定纳税申报。
  (3)2月5日,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给国外买价120万元,包装材料8万元,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13万元,支付进口关税14.40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取得货运发票,发票注明运费7万元。
  (4)2月进口两台电子酿酒机械设备自用,支付给国外的买价60万元,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6万元,保险费2万元,支付进口关税7.10万元。
  (5)2月国内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另支付购货运输费用12万元、装卸费用3万元,未取得货运发票;当月将3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
  (6)2月将单位用过一年的旧机器出售,取得含税收入10万元,该机器原值12万元,已提折旧1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7)2月1日将自产A型白酒130吨赊销给境内某代理商,约定2月15日付款,15日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340万元、增值税税额397.8万元,代理商30日将货款和延期付款的违约金8万元支付给该企业。
  (8)2月12日,销售自产A型白酒10吨给本企业关系户,以成本价核算取得销售金额80万元。
  (9)2月25日,企业所在地区发生雪灾,购进的玉米质量发生异变不能使用,成本为15万元;2月28日,前期购进的免税农产货品由于管理不善被盗,账面成本为2.58万元(假定为自行运输,不涉及运费)。
  其他相关资料:①粮食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②白酒成本利润率10%;③退税率为13%;④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1月份应退的增值税。
  (2)计算该企业1月份留抵的增值税。
  (3)计算该企业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该企业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该企业2月销售旧机器的增值税。
  (6)计算该企业2月销售A型白酒的销项税额。
  (7)计算该企业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8)计算该企业2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该企业1月份应退增值税的计算:
  进项税额=30×13%+47.6+(10+2)×7%=52.34(万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6×(17%-13%)=0.64(万元)
  应纳增值税=0-(52.34-0.64)=-51.7(万元)
  免抵退税额=16×13%=2.08(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绝对值大于免抵退税额,所以退税额=2.08万元
  (2)该企业1月份留抵增值税的计算:
  留抵下期抵扣税额=51.7-2.08=49.62(万元)
  (3)该企业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120+8+3+13+14.4)×17%=26.93(万元)
  (4)该企业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60+3+6+2+7.10)×17%=13.28(万元)
  (5)该企业2月销售旧设备的增值税
  销售旧设备应纳的增值税=10÷(1+17%)×17%=1.45(万元)
  (6)该企业2月销售A型白酒的销项税额=397.8+8÷(1+17%)×17%+10×397.8÷130=429.56(万元)
  (7)该企业2月应缴纳增值税的计算:
  本期可抵扣的进项税=26.93+13.28+7×7%+51×(1-30%)-2.58÷(1-13%)×13%=76.01(万元)
  应纳增值税=429.56+1.45-76.01-49.62=305.38(万元)
  (8)该企业2月应缴纳的消费税=(130×2000×0.5+10×2000×0.5)÷10000+[2340+8÷(1+17%)+2340÷130×10]×20%=519.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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