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财经金融> 注册税务师> 复习指导> 税法二
税法二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中级职称考试网校辅导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 经济师考试网校辅导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 初级职称考试网校辅导 国际内部审计师考试辅导 职称英语考试网校辅导 新企业准则网上辅导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选(二)

发布时间:12-04

页 数:1页

上一篇:出口退税需附送的材料

下一篇: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答疑精选(一)



一、[问题]  2001年,某内资企业购入一无形资产,帐面成本120万元,分6年摊销。摊销2年后计提减值准备55万元,根据帐面价值25万元调整每年摊销额为6.25万元,剩余摊销年限不变。摊销1年后该无形资产售出200万元,纳营业税10万元。请问:处置时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为多少?请解析,谢谢!

[解答] 一是税务要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合同和法律都未规定年限,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二是差异为税务按正常的摊销年限计算,会计按已摊销的金额计算,二者的差就是差异。


二、[问题]  摘自教材: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讲座总结:个人将住房出租用于居住的,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租后用于经营,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我理解,上述情形有矛盾,请问,有政策依据吗?税法2第196页例题适用税率10%,对不对?

[解答]个人将住房出租用于居住的,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出租后用于经营例如开商店,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不矛盾,关键看出租房屋的用途。
教材例题有误。

中华会计网校注税辅导课程: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方案

注册税务师辅导科目

精讲班 冲刺班 报名 答疑 论坛
主讲老师 课时 试听 主讲老师 课时 试听
  税法一 刘艳霞 50 试 听 刘艳霞 20 试 听
   税法二 王尤贵 40 试 听 王玉娟 20 试 听
  税务代理实务 王玉娟 40 试 听 王玉娟 20 试 听
  税收相关法律 赵俊峰 40 试 听 赵俊峰 20 试 听
  财务与会计 张京 40 试 听 张京 20 试 听

Google
 


     

考试信息

热点

课程

更新

©2005-2006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