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预售收入按预售款计算营业税,可以在当期应纳税所得中扣除该营业税吗?房地产预售收入填入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哪一行?是否作为计算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的规定,预售收入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当期毛利额,扣除相关的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产品结算计税成本后再行调整。因此,根据预售款缴纳的营业税等税费是可以在计算预缴所得税时扣除的。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是计入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14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计算限额的依据是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1行,所以预售收入的预计利润不作为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的依据。



税法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