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财经金融> 证券从业> 复习指导> 基础知识
基础知识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 中级职称考试网校辅导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 经济师考试网校辅导
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 初级职称考试网校辅导 国际内部审计师考试辅导 职称英语考试网校辅导 新企业准则网上辅导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第二章第三节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

发布时间:11-10

页 数:1页

上一篇:2005年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下一篇: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第二章第四节我国现行的股票类型



普通股票股东的其他权利 
其它权利: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转让股票以及优先认股权 
优先认股权:股份公司增发新股时,原股东按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价格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目的是保证股东的持股比例、利益和持股价值。 
对权利的处理方式:行使、转让和放弃 
股东是否拥有权利取决于股票购买时间与股权登记日的关系 
普通股票股东的义务 
遵守公司章程 
按照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交纳股金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不得退股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它义务 
优先股票的内涵 
定义: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的股票(优先分配股四盈利和财产) 
优先股票的内涵:代表着公司的所有权(与普通股票相同)和取得相对固定的股息收入(与债权定期取得债息相同) 
就权利而言,优先股票具有的权利与普通股票具有的基本权利不同,有些权利是优先的,这是指分配权利;有些权利受到限制,如投票表决权等。 
优先股票的意义 
对公司而言,一是可以获取长期稳定的公司股本;同时因为其股息固定,又可以减轻利润分配的负担。二是由于股东无表决权,这样可以减少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改变和分散 
对投资者而言,从积极意义上讲,收入稳定,而且在清偿财产时顺序也靠前,安全性高;从消极意义上讲,在公司利润高时,不能获得利润分配,收入会低于普通股东。 
优先股票的优先条件 
分配股息的顺序和定额 
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顺序和定额 
行使表决权的条件、顺序和限制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股份的条件等 
优先股票的特征 
股息固定:股息在发行股票时就预先确定,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无关。 
股息分配优先:股息支付发生在普通股票之前。对公司盈利先支付债权人的本金和利息;其次才是优先股东股息;最后是普通股东股息 
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公司破产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配处在债权人和普通股东之间 
一般表决权:一般情况下不行使表决权,只有在涉及到股东权益的议案时才能行使表决权。 
优先股票的种类 
按照优先股息在当年未能足额分配时,能否在以后年度补发分为:累积优先股、非累积优先股(分类的角度) 
按照能否参与或部分参与本期剩余盈利的分享分为:参与优先股、非参与优先股 
按照在一定条件下能否转换成为其他品种分为: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按照能否由原发行公司赎回分为:可赎回优先股与可赎回优先股 
按照股息是否变动分为: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和股息率固定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是指历年股息可累积发放。由于公司亏损等原因不能正常发放优先股股息,可以累积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发放 
有的国家规定,公司在分派当年盈利时,必须首先将当年和往年累积的优先股股息付清,在没有补足优先股股息之前,不能发放普通股股利 
在实践中,有时累积优先股股东的股息也并不一定必然补足,如果公司积累了优先股股息,又打算发放普通股股息,则允许前者转换成为普通股 
这有利于保护优先股股东的利益 
 非累积优先股 
定义:股息以营业年度进行结清,不累积 
特点:股息发放以每个营业年度为界,当年结清。若公司本年度的盈利不足以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时,所欠缺的部分不予累积计算,股东也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营业年度补发 
对公司而言,不负担以往营业年度优先股股息负担,不加重公司付息分红的负担。而对于股东而言,收入的不稳定性差,因为公司盈利时才能获取固定的利息,公司盈利少时则得不到固定的股息 

大多数优先股为累积优先股 
参与优先股 
定义:除了分得本期固定股息外,与普通股东一起参与本期剩余盈利的分配 
前提:足够的盈余、普通股东分得的股利不少于优先股股东的股息。 
分类:全部优先股票与部分参与优先股票 
全部参与优先股票:公司盈利在分配完所有股东股息股利后,优先股东与普通股东一道平等分配剩余盈利(举例:容易考计算) 
部分参与优先股票:公司对优先股东参与剩余盈利分配有上限(8-10%,其中,8%是固定利率,10%是上限) 
非累积优先股 
一般意义上的优先股,股东不参与公司剩余盈利的分配,以预先规定的利息率为上限 
股东的优先体现在股息分配的顺序上,而不是股息分配的数量多少上 
可转换优先股 
股票发行后允许在一定条件下持有者将其转换成为其他种类的股票 
转换类型:转换成为普通股票。 
股权登记日后认购的普通股票称为除权股S8 
转换条件:股东、行使转换请求权的条件、转换的起止时间、转换的类型、需要履行的手续 
转换对公司的意义:一是发行困难时争取投资者;二是较低的利息可以减轻利息负担 
对投资者的意义:多了选择投资种类的机会。公司盈利少时,不行使转换权利,相反则行使。S16 
可赎回优先股票 
定义:在股票发行后一定时期(预先确定,一般高于票面价值)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发行时确定)收回的股票 
要求:赎回的股票必须在短期内予以注销 
种类:强制性赎回(赎回权在发行公司)和任意赎回(赎回权在股东),大多数为强制性赎回优先股股票 
赎回的目的:减少股息负担 
发行的不可赎回股票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赎回,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资本 
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 
定义:股票发行后股息率可以根据情况按规定进行调整的优先股票,而一般股票的股息率预先确定而不可调整 
调整的时机:随市场上其他证券价格和银行存款利率的变化,与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状况无关 
产生的背景:适应国际金融市场不稳定、有价证券价格经常波动、银行存款利率经常波动 
证券从业资格辅导科目 精讲班 报名 答疑
主讲老师 课时 学费 试听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王玉雄 15 200 试听
证券发行与承销 王思悦 15 200 试听
证券交易 周红利 15 200 试听
证券投资分析 周红利 15 200 试听
证券投资基金 周红利 15 200 试听




Google
 

     

考试信息

热点

课程

更新

©2005-2006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