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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监理工程师注册材料申报流程

注册材料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注册申请表,将申请注册申报材料交聘用单位。

2、聘用单位登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和上传证件扫描件,并将电子文档上报至省级注册管理机构(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后打印注册申请表。申请人在注册申请表上签字并由聘用单位签署意见和加盖单位印章,由聘用单位可将申请人的纸质注册申报材料报送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3、省级注册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注册申报材料后,应认真核对有关申报材料是否与原件相符,并在5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对申请注册的电子文档,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登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版进行接收,形成《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初始、延续、变更注册汇总表》后上报。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收到省级注册管理机构上报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后,对申请初始注册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意见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司。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准予变更、延续注册的人员,核发变更、延续防伪贴条,自行制作执业印章。

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省级注册管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待补正材料或补办手续后,按程序重新办理。

5、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负责收回注销注册、遗失破损补办未到注册有效期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注册的由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负责收回注册执业证书,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