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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评审实践能力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根据《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实践能力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卫人函〔2022〕90号)文件精神,按照《陕西省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陕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现就实践能力考核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申报人员必须符合《陕西省完善改革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的申报条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

二、考试安排

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考试科目为“专业能力”,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总分为100分,时长120分钟。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考试人员考前资格审核资料至委职改办(西安市妇保院六楼),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进行线上报名。

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4月25日—4月29日

个人网上报名:2022年5月9日—5月16日

考生打印准考证:2022年6月28日—7月2日

考试时间:2022年7月3日

三、审核安排

(一)申报2022年度基层副高实践能力考核人员,需提交相应材料进行考前资格审核。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陕人社发〔2016〕46号文件要求,结合申报单位岗位情况审核推荐。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对申报人员的情况严格把关并进行公示。

2022年度基层高级评审工作开展时,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含县级公立医院),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 1:1 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单位须填写《陕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2022年度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合格作为参评的必要条件。

(二)基层实践能力考核申报材料:

1.由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1份;

2.由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卫生健康部门出具文件1份;

3.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核人员汇总表(纸质版1式2份及电子版,见附件);

4.考生个人申报材料需提供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专题报告、承诺书除外),按以下顺序装订后加目录页,未按要求装订的材料由申报单位重新按序装订后再行审核。各级申报单位必须在审核通过的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材料顺序如下: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任职资格证(职称证、执业证、资格证)

聘任证明、业绩证明、工作年限证明

每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的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县级卫生部门审核

在任现职期间、到上级医疗机构累计完成进修60天,由上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进修证明

继续教育

公示证明材料

公开监督卡、材料目录分别贴于档案袋两面

任现职期内完成本专业专题报告不少于3份(单独放)

承诺书1份(单独放)

(三)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委职改办审核完成后,务必及时通知2022年度审核合格人员如期报名,错过全国统一报名时间无法进行补报。

四、合格标准

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核试行全省统一标准,合格标准由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健康委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

附件: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核人员汇总表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