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试题- -执行程序

发布时间:2012-05-18 共1页

 执行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公司系私营独资企业,因欠债被诉诸法院,后被判令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甲公司仍未还债。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其予以强制执行。经查,该公司无偿还能力。在下列后续措施中何种是正确的?(   ) 
A.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B.裁定终结执行
C.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
D.裁定执行该公司投资人的其他财产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被执行人为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能力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 
 
2.甲、乙关于房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法院判令乙将房屋交还给甲。乙迟迟不肯履行,甲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乙父丙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主张房屋所有权属于自己。对此异议,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人民法院应对该异议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判决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B.异议人对处理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
C.异议人对处理不服,认为原判决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D.如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应当追加乙父丙为当事人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特别注意选项B没有法律依据 
 
3.海龙公司诉太平洋公司和硅谷公司不履行合同一案由某人民法院一审终结,判决生效后,经海龙公司申请,交付执行。而在此时太平洋公司和硅谷公司合并为洋谷公司,太平洋公司和硅谷公司被依法注销。此时本案的被执行人是:(   ) 
A.太平洋公司
B.硅谷公司
C.太平洋公司和硅谷公司
D.洋谷公司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根据《民诉意见》第271条的规定,原公司被注销,由合并后的新公司承担原公司债务 
 
4.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未自动履行,甲公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B区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B区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根据《民诉意见》第26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02条的规定,应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5.王某向李某借款2000元,约定3个月之后归还。3个月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返还借款,李某遂依据督促程序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王某与李某之间债权关系明确、合法,遂向王某发出了支付令。王某收到支付令之后,虽口头提出了异议,但是在15日内并未再提出书面异议且未按照支付令的要求履行义务。李某遂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查王某住所地在A区,李某住所地在B区,王某在C区有一栋房产,在D区存放有一批货物。则本案的执行人民法院是:(   ) 
A.A区人民法院
B.B区人民法院
C.C区人民法院
D.D区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根据《民诉意见》第255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6.甲公司诉乙公司支付货款一案,乙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目前暂时没有偿付能力,申请提供担保,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公司的执行担保申请须经甲公司同意,并由人民法院决定
B.乙公司提供担保后,可以在暂缓执行期间内与甲公司达成执行调解协议
C.在暂缓执行期间,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有转移担保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恢复执行
D.乙公司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然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担保人的全部财产 
 
 
 
正确答案:AC 解题思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故A项正确执行担保虽然引起暂缓执行,但仍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不能调解,故B项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268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诉意见》第270条的规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故D项错误 
 
7.张朋因房屋出租与王亮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亮1个月内迁出张朋的房屋。1个月后王亮拒不腾房,张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张朋欲与王亮和解,将房子卖给王亮,他就有关事宜询问了法院的执行人员。执行人员的下列解答,哪些是正确的?(   ) 
A.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要和解就必须先撤回执行申请
B.双方当事人应在执行完毕后签订新合同而不应在执行过程中和解
C.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执行中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D.如果王亮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内容,张朋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8.童童系一9岁儿童,玩耍中将同学小明的左眼捅瞎,童童父亲林某代其进行诉讼,被法院判决赔偿对方医药费等30万元。执行开始后,林某拒不履行,并办理出国事项,欲带童童出国定居。此种情况下:(   ) 
A.必要时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B.对方可书面申请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C.限制出境措施只能针对童童
D.限制出境措施可以针对林某 
 
 
 
正确答案:ABD 解题思路:根据《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限制出境的,应当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必要时,执行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被执行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对其法定代理人限制出境 
 
9.甲向法院申请执行乙的财产,乙除对案外人丙享有到期债权外,并无其他财产可执行。法院根据甲的申请,通知丙向甲履行债务。但丙提出异议,主张自己目前不在本地,要待自己1个月后回来时再作处理。法院对此如何处理?(   ) 
A.强制执行丙的财产
B.裁定延期执行丙的财产
C.中止对乙的执行
D.裁定驳回丙的异议 
 
 
 
正确答案:AC 解题思路:根据《执行规定》第6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第三人可以提出异议,但必须是关于实体权利义务关系的主张,方构成有效异议,本案丙的主张并未构成有效异议,因而可以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 
 
10.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司法实践中,所有执行案件都是因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执行
B.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
C.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的特点
D.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CD 解题思路:根据《执行规定》第19条,A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5条,B正确;根据《执行规定》第18条,C正确;根据《民事执行程序解释》第29条的规定,D项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包括四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1-15题共用题干) 
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海诉邹天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邹天在判决生效后1个月内赔偿王海10万元,承担诉讼费用,并在该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日后不得在任何场合有侵害王海名誉的言行。邹天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判决于5月12日送达,邹天到法院交纳了诉讼费用,但未履行其他义务。王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11.本案应由哪些法院负责执行?(   ) 
A.B县人民法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B县人民法院执行
D.既可以由B县人民法院负责执行,也可以由A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12.经查,邹天确无还债能力,但对单位同事王哲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若法院欲向王哲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请问应如何进行?(   ) 
A.法院可依职权向王哲邮寄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B.法院可依王海的申请,向王哲邮寄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C.法院可依邹天的申请,向王哲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D.法院可依职权向王哲直接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 
13.对于王哲依法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的异议,法院应如何处理?(   ) 
A.法院不得对王哲强制执行
B.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中止执行
C.法院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
D.法院不得对王哲提出的异议进行实质审查 
14.在邹天拒绝赔礼道歉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哪些针对邹天的法律措施?(   ) 
A.由邹天支付迟延履行金
B.对邹天进行罚款
C.对邹天进行拘留
D.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邹天承担 
15.假设法院执行过程中王海与邹天自行达成口头协议,约定邹天可不赔礼道歉,但须另付王海1万元赔偿款,法院得知后应当如何办理?(   ) 
A.不允许,继续执行生效判决
B.不允许,但不予过问,也不继续执行生效判决
C.允许,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D.允许,根据当事人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正确答案:11.A;12.C;13.AD;14.ABCD;15.C 解题思路:1.此题考查执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规定作答2.当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时,依据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可以直接送达第三人履行债务通知3.第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的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法院无须进行实质审查异议成立的,法院对第三人不得强制执行4.此题考查赔礼道歉的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9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的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故A项正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选项B、C项正确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1条规定,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6项的规定处理故D项正确5.此题考查执行和解协议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四、案例分析题:要求应试人员根据案情,做出全面分析。应试人员应应仔细审阅试题及提问,按要求作答。 
16.某市康康房地产公司诉达达房地产公司不履行合同一案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3月12日一审终结,法院判决被告达达房地产公司败诉,应在3个月内赔偿康康房地产公司经济损失150万元。达达房地产公司既不上诉,也不履行生效判决。经康康房地产公司申请,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依法对被执行人达达房地产公司强制执行。经查,达达房地产公司亏空严重,现仅有办公楼一座,价值150万元,小汽车一辆,价值20万元,大卡车两辆,价值30万元。总价值约200万元。人民法院对达达房地产公司的办公楼、汽车进行了查封和扣押。后达达房地产公司为了能继续照常营业,向法院提出在不影响价值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被查封的办公楼,被人民法院拒绝。被扣押的汽车加入了人民法院的司机班,负责接送干警上下班。1年后,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查封、扣押的达达房地产公司的财产进行变价,所得价款用来清偿对申请执行人康康房地产公司的债务。人民法院执行庭在征得院长同意后,自行将办公楼估价为100万元,小汽车与大卡车共估价为50万元,变卖给了法院的关系户大伟实业公司,并约定先交付对方使用,待1年后再付款。请结合案情分析人民法院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之处? 
 
 
 
 
正确答案:
本案中人民法院的做法共有以下六处不妥:
(1)查封、扣押财产的价值应当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价值相当。因此本案中人民法院应仅对达达房地产公司的办公楼进行查封即可,不应扣押其汽车,这侵犯了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对被查封的财产,可以指令由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如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财产对其价值无重大影响的。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本案中人民法院应允许达达房地产公司继续使用办公楼,以维持经营,从而恢复偿债能力。
(3)对于扣押的财产,保管人不得使用。被扣押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保管,但无论是谁,都不得使用被扣押的财产。本案中法院的做法是不对的。
(4)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财产进行 变价时,应当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5)人民法院对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
(6)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成交后,必须即时钱物两清,以保护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中人民法院的做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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