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定于4月8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
二、语种及类别
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共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类别,其他语种不分类别。各语种、类别均分为A、B、C 3个级别。
各类别、级别的试卷全部为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英语各级别的试卷均分为A、B卷。请考生在应考时认真阅读“应考人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涂信息点。
三、适用范围及免试对象
(一)外语考试的等级划分及适用范围(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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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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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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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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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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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1、高教、科研、卫生系列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1、卫生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1、翻译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或其它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外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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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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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教、科研、卫生、国际商务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2、卫生系列中在县城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其它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
| 3、翻译系列及高校外语教师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限第二外语); | |||
| 4、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未分正副的系列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 |
(二)免试对象:
根据省里文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因公出国且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196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申报评审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免试职称外语。
2、对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文学创作、小学教学、艺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社区卫生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的,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3、在县或县级市(不含)以下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四、考试成绩
根据国人厅发[2004]105号文件精神,2007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将根据命题水平和考试情况确定全国通用标准,对参加考试人员发放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
对于职称评审中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标准、证书发放等将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费用
1、报名时间:2006年11月20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市属各单位、中央、省和部队在宁单位及个人均可就近到各区、县人事局报名点或市人事局报名点(北京
东路63号南京
人才大厦四楼410室)办理报名手续。
请考生直接到报名点领取报名相关材料,如实填写,直接在报名点交报名表和报名考试费用。考生报名时须携带两张一寸同底版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贴在报名表轻微贴照片处(在照片背后注姓名)。
3、报名及考试费用
报考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报名及考试费为每人52元。费用由个人支付。
4、今年市直报名点实行现场阅读报名信息卡并打印报名信息校核表给考生现场校核签字确认,请考生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发现差错现场修改;一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如有差错,责任由考生自负。
5、准考证于2007年3月下旬(周六、周日休息)到原报名点领取。考生个人来领取准考证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统一领取的,需带单位证明。
其它有关报名事项,请与我局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800,83151935,83151936,83151937。
六、教材征订
人事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辅导材料进行了修订和调整。具体征订书目详见征订单。
七、培训工作
报考人员应坚持自学为主、培训为辅的原则,自愿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培训。
南京市人事局
| 科目名称 | 基础班 | 精讲班 | 冲刺班 | 串讲班 | 报名 | 答疑 | |||||||||||||
| 综合类A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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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类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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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工类A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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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工类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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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类A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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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类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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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名称 | 精讲班 | 报名 | 答疑 | |||
| 职称日语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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