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今年的成人高考报名首次实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是省考试院唯一报名网站,目前网上报名已经展开。
招生类型分三种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下同)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
毕业证书在学生
入学时审验
根据政策规定,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为减少工作程序和环节,报考专升本的考生专科毕业证书的审验工作由招生学校在学生报到时进行。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保证录取后能够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报到,方可报考专升本。
报考医学类专业
有特殊要求
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除上述要求外,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②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③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④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先网报 再现场确认
我省今年成人高考报名实行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25日至8月23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是省考试院唯一报名网站,考生报名时,必须先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gov.cn),按照要求逐条填写考生本人真实信息并注意保存报名序号,考生在填报志愿的时候必须填写本人实际的联系方式,不得填写函授站点或者中介机构统一的联系地址。
网上报名流程:
到报名确认点确认信息时间为2007年8月24日至9月2日。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异地就业人员,要凭所在企业和单位的劳资或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方可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报名信息确认点由各市招办指定,一般设在各县(市)、区招办,严禁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考生报名信息的确认,必须是考生本人。
10月中旬考试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命题。其中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职(高专)数学科目均按文科数学复习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14日两天。考试科目如下: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制。各科类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文史、中医类(录取时中医类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经济、管理及药学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含教育类、体育教育类,其中,体育教育类录取时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具体各专业考试科目见教育部文件。
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
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下表。
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科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继续实行网上录取
今年我省成人高考继续全部实行网上评卷,网上录取。录取时,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考院统一划定,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录取时,省招考院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哪类考生可照顾录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体育局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①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③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⑦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5)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信息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