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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
培养适合在各法律实务领域、政府部门及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相关工作,能胜任未来 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法律服务、法律监督和行政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要求的中高层次的法律专门人才。
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 4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 ,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 5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历资格报考);
3.原毕业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以下 13 个专业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重点高校非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具体考核录取办法另定。
报 名
2007 年研究生招生 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工作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 2006 年 10 月 10 日 ―31 日每天 9 : 00-22:00 .
考生自行登录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 ( 含推荐免试生 ) 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现场确认时间: 2006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14 日 .
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上海市武川路 111 号上海财经大学武川路校区凤凰楼大厅。
考 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日期: 2007 年 1 月 20 日 至 1 月 21 日 .
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外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
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进入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差额复试。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 110 - 120% .
招生名额与录取方法
2007年招生名额暂定为80名。
德智体全面衡量,除推免生外,对应试生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学制及学费
学制三年,学费按年收取,每年 1 万元,共 3 万元人民币。
培养方式及培养计划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整个学习过程采取导师制,导师将引导学生完成整个研究生学习阶段的学习和研究任务。
专业教学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现场观摩等方法。除法学院教师讲授外,还将邀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立法、司法、行政管理等部门的专家授课。学生的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
奖学金
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法律硕士研究生自第二学年起可以申请学校奖学金。
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要求学分,各科成绩合格,并按要求交纳学费 ,符合教育部学位委员会及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研究生,有资格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向通过论文答辩和审查的研究生授予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1、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1 ) 65903795 , 65903941
网址: http://www.shufe.edu.cn/yjsb/zhaoban/zhaosheng.htm .
2、 上海财经大学 J. M教育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1 ) 65443412
传 真:( 021 ) 65440188
网址: http://www.shufe.edu.cn/fxyjm/index.htm .
E-mail : jm@mail.sh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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