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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2009年接收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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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旨在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鉴于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计划有所增加,现对2009年度延边大学推荐免试补充选拔工作进行如下部署。  
  为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现对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申报条件 
  1、延边大学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独立学院、成教、自考、专升本及第二学历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舞弊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纪录。 
  5、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纪录。 
  6、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同意,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7、在校期间以延边大学名义在体育、艺术领域曾做出特殊贡献者。 
  8、专业综合排名前20%;通过国家四级(英语、日语);学分绩点在2.5以上不得有重修科目。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延边大学研究生院主页(grad.ybu.edu.cn)下载并填写《延边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至本学院进行初审。推荐免试直接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交至各学院(部)研究生办公室。 
  2、学院推荐免试工作小组审核并报送至研究生院(筹)招生学位科。接收材料时间为9月22日止,过期不再受理。 
  3、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严格审核并下发面试名单。 
  面试名单可在研究生院主页grad.ybu.edu.cn查询。 
  3、9月27日全校各硕士学位点进行复试(面试) 
  4、9月29日上报面试结果。 
  5、10月7日—12日进行网上公示,举报电话:2732079 
  6、公示通过者,10月16日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全校推免生同步进行网上报名。 
  三、录取 
  1、大学本科第四学年(医学第五学年)度有重修科目不予录取。 
  2、大学本科第四学年有违法违纪情况不予录取。 
  3、无以上1、2、情况者正常录取。 
  四、推荐免试生名额分配 
  1、以学院为单位适当考虑本学院推荐免试生男女比例,民族比例。 
  2009年推荐免试工作名额分配如下: 
  ——校内接收38名,医学部、农学院、人文学院、经管学院(企业管理、世界经济)、工学院、理学院各4名;艺术学院、朝韩学院、师范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体育学院、汉语学院各2名。 
  ——校外推荐21名,校外推荐学生需达到申请条件1-7以外,成绩排名应该在本专业前20%,通过英语国家六级或日语国际一级,学分绩点3.0以上。获得我校校外推荐免试生资格后,以学院为单位自行联系推荐工作,注意察看对方院校接收推免生通知公告(接收专业和申请时间、面试时间)。推免资格证明由我院开具,持推免资格证明到接收学校参加复试。 
  名额分配如下:医学部、农学院、艺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理学院、工学院、外语学院各2名,法学院、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朝韩学院、汉语学院各1名。
  附件:延边大学200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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