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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戏剧学院2007年在职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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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参考资料:

    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的参考资料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戏剧卷》及相关剧本。

    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入学资格考试联考参考资料为《2007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

    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考试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必须一致。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并结合综合业务素质,择优录取。2008年6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

    被录取的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于2008年9月报到注册。

    八、培养与管理

    1、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部负责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的培养管理工作。

    2、被录取的2007年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教学安排按照《中央戏剧学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

    九、学位授予

    对完成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十、学费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2万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食宿问题自行解决。

    十一、其它

    学习期间中途退学(含因违反校规被退学处理者),已交学费一律不退。学习期间不转档案和户口,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

    电    话:010-84037134                   邮政编码:100710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部(北区)

    电子邮件:YJSB1@chntheatre.edu.cn

    主页地址:http://www.zhongxi.cn

    十三、招生系别、研究方向、复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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