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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0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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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0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公告

  凡报考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的考生请详细查看并认真阅读此公告。
  一、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考生报考时务必认真、仔细阅读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认真准确填好所报单位的代码及其它有关资料。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请严格遵守网上报名日期(2008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日9:00—22:00)报名,过时不再予以办理,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修改。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并报名。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省级招办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三、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于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到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已获得的学历证书原件,且应符合所报考的考试方式规定的获得学历年限要求。
  四、北京地区的考生报名点设在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代码:110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浏览网报流程、注意事项、考生须知以及《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并严格按要求报名、确认。外埠考生网上报名后,在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凡选择北京市报考点的考生,均应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未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报名信息视为无效,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支付办法的公告说明。
  六、2008年9月10日至12日每天9:00 — 17:00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进行网上招生宣传咨询活动。
  七、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考生报名确认后,按照我院200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规定,请速将报名材料寄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联系电话:010-62097512(7064)。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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