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名前请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网报时应认真阅读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正确选择报名点。报名点不是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的地点,而是考生选择参加初试的地点(初试上线后复试在我校进行)。因此,考生应本着在何地参加初试即选择何报名点的原则,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名点。
四、“考试方式”
“全国统考”指公共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的考试:“推荐免试”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单独考试”指经教育部批准部分高等学校为符合一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参加的、本校单独组织命题的考试。
五、“考生来源”请按照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选择“本科”,“毕业年月”选择“2009-07”:“科学研究人员”主要指在企(事)业单位及军队中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人员:“高等教育教师”指在高等院校的工作人员:“中等教育教师”指在普通中学或中等专业技术(职业、师范)学校的工作人员:“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国家承认的各类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他人员”主要指离、辞、退职人员以及目前暂时无业人员等。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来源”选择“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选择“本科”,“毕业年月”选择“2009-07”。教育部规定此类考生属“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取得复试资格后,仍需进行两门业务科目加试。
六、报考及录取类别
①“非定向”指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计划指导下就业,录取原则依据考试和复试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②“定向”指研究生为国家事业单位定向培养,培养费由国家负担,学生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就业。
③“委托”指研究生为企业单位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学生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就业;
④“自筹”指培养费由学校与学生共同筹集,毕业后自主择业,录取原则依据初试及复试成绩排名,对于报考“非定向”硕士生而考试和复试成绩排名靠后的学生将自动转为自筹类型研究生。
我校2009年试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报考及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委托。对于定向、委托的研究生,应由用人单位或本人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签定相应的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协议书。非定向研究生的培养费按所获奖学金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九、通讯地址的填写通信地址用于寄发考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一定要按“省市、县(乡、街道)、单位(村、家庭住址)”格式详细填写,务必准确无误。
注意:①考生不要根据自己报名时的临时所在地填写临时通讯地址,通信地址必须在2008年11月——2009年7月底期间有效;
②所填写的通讯地址邮件邮局能够寄达,不要想当然的填写一个邮局不能寄达的地址;
③网报结束后,通信地址将无法更改。
在联系电话一栏中应填写二个以上的电话,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与您联系。
八、备注栏内容的填写备注栏一:凡准考证自取的考生填写“准考证自取”,填写“准考证自取”的考生按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报考的院系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不再邮寄。
备注栏二:凡学历为“本科以下”或考生来源为“成人应届本科”的考生填写两门加试课程名称。
九、单独考试
单独考试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考试地点均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确认报名信息时应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两名专家的推荐书。
十、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是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编码规则编制打印的(一般在证书的右下方),而不是证书印刷的流水号。
不同的高校对于该号码的称谓不同,有的叫做“学校编号”,有的叫做“电子注册号”等等。但只要您是2001年以后毕业的,都可以在毕业证书上找到一个 17 位或者 18 位的数字。
2001年的毕业生,其证书编号可能不足 17 位,按照毕业证书上的编号输入即可。
十一、联系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02249)
联系电话:010-89733075 传真:010-89734941十一、请考生打印此公告,以便报名时随时查阅。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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