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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学院2007年硕士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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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3.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60% + 复试成绩×40%×5

  三、录取办法

  (一)各招生学院应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审查,集体讨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二)由招生学院按专业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是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四)大力加强招生监察工作,切实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纪检、监察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和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日期 工作内容 落实单位

  4月20日

  考生报到:

  1. 学院对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复审: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军官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位证书原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大专生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五门自考成绩证明;

  2. 请复试考生准确填写两个回邮信封,用于寄发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各学院收齐后交研招办;

  3. 体检安排:研究生部协调门诊室,制定体检工作规定;

  各学院

  4月21日-22日

  组织考生复试

  1.组织复试考生参加复试专业课的笔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

  2.各学院将考生复试结果填写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

  各学院

  4月23日

  考生统一体检

  门诊室

  6月中下旬

  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通知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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