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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7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调剂办法

发布时间: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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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了二00七年研究生考试的调剂办法。需要调剂的考生在初试后,需进行网上报志愿。

  按要求,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二00七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报考其他学科专业的考生,如成绩符合复试要求,即可以相互调剂。

  调剂复试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招生单位应及时发布生源余缺信息;

  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登录调剂志愿;

  3、招生单位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

  4、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

  5、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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