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学生司研招处要求,为保障考场秩序,对考生重复报考要进行核查和确认。核查程序为:
1、考生将书面确认书传真至上海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确认一条报名信息,该信息为有效信息,其它为无效信息;
2、招生单位审核考生确认的有效信息,发给准考证;无效数据按不准考处理。
注意事项:
1、 如再次发现重复报考,按教育部通知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2、 本页下载后用A4纸打印,请勿改变任何内容;
3、 签名栏必须手工签名,打印无效;
4、 请于2007年11月29日中午12:00前将填写完整的确认书传真至(021)64749798 或64317472;咨询电话(021)64316836 64749798;
5、 本通知针对重复报考多所学校的考生;只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一所学校的考生不需要填写并传真此确认书。
上海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
200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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