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起,凡初中毕业与升学的学生均参加体育考试,并将体育考试成绩记入中考总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体健康证明参加考试,5月底前考试完毕,每名考生考试项目须在半天内完成。2007年从初中一年级起,平时体育课成绩将计入中考成绩。因病、残(包括临时伤病)而不能或暂时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分别申请免试或补考。
体育考试以国家制定的初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省编《体育与健康》课本为依据,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必测项目为男生1000米和女生800米。选测项目有16项。选测项目由各县(市)区体育领导小组负责人从选测项目范围内抽取男生两项、女生两项。由市教育局确认,并于考前30天由唐山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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