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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考律师(基础科)(原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发布时间: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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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专业(基础科段)(原 律师专业专科)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需要,德才兼备的律师、公证及其它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高层次的专门人才。

  专业基本要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律师工作和其它法律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应用基本理论和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国家专业代码:A030111         自治区专业代码: 0B

序号  原 计 划 课 程 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新 计 划 课 程 学分 实践环节学分
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1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2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4  法理学(二) 5 4 0210 法理学(一) 7  
5 宪法学(二) 4  5  0212 宪法学(一) 4  
6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6  6 0213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 7  
7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7 0216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8 刑法原理与实务 6 8  0215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9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5 9 0217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10  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  4 10 0214 法律文书写作  3  
11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1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6   
1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5 12  0220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13 大学语文(专) 四选二  4  13   商法原理与实务 6  
14  婚姻家庭法(二) 3 
15 律师公证与仲裁制度 4
16 国际法与国际私法 5 
            69  

  实践性环节及要求:本专业为本科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制。本专业设基础科段、本科段。

  专科毕业标准:取得本考试计划中基础科段所规定的13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累计达70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律师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并可继续参加本专业本科段的自学考试。

  本科毕业标准:在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基础上,取得本科段规定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毕业论文通过评定,累计达69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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