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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
(一)课程性质、地位与目的
本课程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的公共基础课程。基本内容包含“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两大部分。
“法律基础”部分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依法治国”原则为指导,力求正确地阐述和介绍法律的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并注意到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和相对完整性。目的是为了普及与公民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公民的民主法治观念。
“思想道德修养”部分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承担历史重任为指导,教育学生认真思考人生,增强思想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和迫切性,为自学成才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课程总目标
二、考试内容与考核目标
[说明:限于学分要求,推荐教材中第三、六、七、九章的内容不列入考试范围。
第一章 社会主义法治
考核知识点
考核要求
识记:(1)依法治国的含义(2)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
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的意义
识记:(1)社会主义法律本质的含义(2)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
领会:(1)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2)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识记:(1)立法的概念和阶段(2)立法权的行使(3)法律监督的含义和分类
识记:(1)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概念(2)合法行为的概念(3)违法的概念和要件(4)法律制裁的概念和种类
领会:(1)依法行政(2)依法司法
识记:(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概念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的关系
第二章 宪法
考核知识点
考核要求
识记:(1)宪法的特征(2)宪法的分类
识记:(1)国家性质的概念(2)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4)选举制度的概念(5)选举制度的原则(6)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及种类(7)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8)特别行政区的概念
领会:(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及其优越性(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识记:(1)公民的概念(2)基本权利的概念(3)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种类
领会:(1)基本权利的内容(2)公民应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识记:(1)国家机构的概念(2)我国国家机构体系(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任期、地位(4)国家主席的职权、任期、地位(5)国务院的地位,总理,国务院常委会议(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地方政府
第四章 刑法
考核知识点
考核要求
识记:刑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应用:刑法规定的三个基本规定
识记:(1)犯罪具有的三个基本特征。(2)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的要件。
领会:(1)犯罪客体的根本特征。(2)犯罪主观方面。
应用:运用犯罪构成原理分析案例
识记:(1)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条件(2)紧急避险的概念和条件
领会: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
应用:运用相关原理分析案例
识记:(1)犯罪预备的概念(2)犯罪未遂的概念(3)犯罪中止的概念
领会: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
识记:(1)共同犯罪人的概念(2)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识记:十类犯罪的名称
识记:(1)刑罚的概念(2)刑罚的种类(3)量刑的概念和原则(4)自首、累犯、立功(5)缓刑、减刑、假释
领会:数罪并罚
应用:运用相关知识分析案例
第五章 民法
考核知识点
考核要求
识记:(1)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特征(2)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3)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4)民事法律事实及其分类
领会:民法基本原则
应用:行为和事件的区别
识记:(1)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产生、终止(2)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3)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分类(4)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5)法人的概念和条件(6)法人与公民的区别(7)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点
领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应用:运用相关原理分析案例
识记:(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3)默示形式(4)无效民事行为发生的情况及效力,可撤销民事行为发生的情况和效力(5)代理的概念、特征、种类(6)代理权的行使、终止(7)无效代理
领会:(1)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概念、附期限的民事行为的概念(2)委托代理中的连带责任
应用:运用代理原则分析案例
识记:(1)民事权利的含义(2)财产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内容(3)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概念(4)相邻关系(5)债的概念、特征、种类(6)债的发生根据(7)债的担保方法(8)人身权的概念和种类、人格权的概念和种类
领会:(1)按份共有、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2)侵权的含义(3)公民和法人在人格上的区别
应用:运用共有原理、相邻关系原理分析案例
识记:(1)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2)违反合同的构成要件(3)侵权行为的概念(4)特殊侵权行为
领会: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应用:(1)运用合同方面的知识分析案例(2)运用过错或无过错原则分析案例
识记:(1)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种类(2)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3)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
第八章 劳动法
考核知识点
考核要求
识记:(1)劳动法适用的对象(2)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识记:(1)劳动者的权利(2)用人单位的权利
识记:(1)劳动合同制度的概念(2)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3)工作时间的延长(4)劳动保护制度的概念(5)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6)社会保险制度
识记:(1)劳动争议的概念(2)处理原则(3)解决广式
第十章 诉讼法
考核知识点
考核要求
识记:(1)三种诉讼法的共有原则和各诉讼法的特有原则(2)证据(3)强制措施的种类
识记:(1)诉讼参加人(2)诉讼参与人
领会:当事人
识记:(1)管辖的概念(2)民事诉讼法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3)行政诉讼法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4)刑事诉讼法的职能管辖、审判管辖
识记:(1)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和特别程序、简易程序(2)刑事诉讼的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程序,一审,二审,死刑复核程序(3)行政诉讼的起、受理程序
II 思想道德修养部分
[说明:因限于学分要求,推荐教材中的绪论、第5、10、11章的内容不列入考试范围。]
第一章 确立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型学习观
考核知识点
深刻理解学习修养历来是思想道德修养的基础;了解大学学习的本质,人的学习过程的实质;理解“终身学习”的含义。
了解大学学习的特点;理解大学学习的规律;深刻理解优良学风是成才的重要保证及其基本内容和要求。
理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学习是大学生的天职社会责任;理解“学会学习”的含义。
考核要求
第二章 树立当代大学生的理想目标
考核知识点
理解理想的含义;信念的含义;了解理想的特点,理想与信念的关系;深刻理解理想是人生的精神支柱,是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力量。
理解社会理想、道德理想、职业理想、生活理想的含义;深刻理解当代大学生人生理想追求的主要内容。
深刻理解共同理想与最高理想的关系;理解要处理好人生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在实践中努力把理想转化现实。
考核要求
第三章 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考核知识点
理解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道德行为的含义,道德品质的构成;了解道德品质的特点,道德品质的形成发展。
深刻理解大学生必须具备良好道德品质的意义;理解爱国奉献、诚实守信、勤劳敬业、礼貌待人、乐于助人、律已宽人的含义。
理解基础文明的含义;理解正确进行道德行为选择,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考核要求
第四章 当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发展
考核知识点
了解健康观念的更新;理解心理健康的含义和基本评价标准;深刻理解心理健康发展对大学生成才的重要意义。
了解心理异常的含义,心理问题的分类;理解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因素,心理异常进行自我调适的四个方面。
了解心理卫生的含义和内容;理解要构建积极的心理防御机制及拓宽内心世界;深刻理解要以积极的姿态对待人生,在正确的人生观指导下追求高层次需要。
考核要求
第六章 服务人民,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考核知识点
理解人生观、人生目的、人生态度、人生价值的含义;了解人生观、人生价值的特点。
深刻理解为人民服务人生观的科学依据、基本内容及正确处理为人民服务中的几个关系。
理解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地位、权力、金钱和知识不能作为人生价值的标准;理解实现人生价值的含义,价值目标的含义和内容。
考核要求
第七章 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
考核知识点
理解道德、道德原则的含义;了解不同类型的社会道德及其不同的道德原则。
深刻理解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丰富内涵和不同层次的基本要求。
理解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是根本对立的道德原则;了解个人主义的含义和内容;深刻理解坚持集体主义道德原则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考核要求
第八章 大学生应自觉成为坚定的爱国者
考核知识点
理解爱国主义、爱国情感、爱国觉悟、爱国行为的含义;了解知我中华是爱国情感的基础,爱我中华是民族精神的体现。
理解爱国主义是一个历史范畴;深刻理解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内容、特征和根本任务。
理解爱国是一种社会责任;深刻理解做坚定的爱国者的基本要求。
考核要求
第九章 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考核知识点
理解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含义,正确对待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应有的态度。
深刻理解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含义,以及包含的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深刻理解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现实意义和基本要求;理解吸收并借鉴现代西方道德的优秀成果,以及抵制和克服现代西方道德中的不良倾向。
考核要求
三、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①《法律基础》,姜志明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
②《思想道德修养》,陈杰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
识记:要求应考者能知道本课程中有关的名词、概念、原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领会:要求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本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包含“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两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