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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考汉语言文学学位证书发放通知

发布时间: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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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下半年申请办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的考生, 请于2007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在北京教育考试院领取学士学位证书。

  一、领取地点:

  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业务大厅(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乘车路线:425路、16路、690路、635路、运通109路、957快2路等到志新桥北下车向北走路西)。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领取。

  2、代领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被代领者有效证件(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领取。

  三、往届各专业未领者随本次领取。

北京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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