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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08年自考学籍转移及免考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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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市招办获悉,我市出台了《高教自考重庆市考籍转移及免考实施办法》,今年不再办理转考手续,考生可持自考准考证在全市任一区县报名参加考试。

  根据该办法,自考学籍可自如进出重庆。我市转往外省的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报考的区县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外省市考生,转入我市的,必须在考试报名期间到转入地区县自考办按新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待获得新准考证并取得在我市参加考试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后,再正式办理学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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