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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06年10月自学考试实践课程与毕业考核安排

发布时间: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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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考条件、手续

    1 、凡报考实践课程考核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同课程理论考试的合格成绩。

    2 、凡报考本科毕业考核和护理学专业的临床实习、考核的考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实习、实验的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3 、本简章所公布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本科毕业考核课程为 2006 年下半年各专业主考学校所安排的实践考核课程。凡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本科毕业考核者,均需到当地自考办领取有关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考籍号、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邮编等,然后到当地报名站办理有关报名手续。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以主考学校在本简章备注栏内的要求或邮寄给考生的应考通知为准。

    4 、凡报考实验、实习、课程设计、临床实习和考核 、毕业论文(设计)者,其考核费用由主考学校按规定标准收取。

    四、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参加实践 课程考核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考籍证、应考通知及报名申请表复印件。

    2 、护理学专业(专科)的临床实习和临床考核作一门课程报考,本次报考临床实习、临床考核的考生, 2006 年上半年自行安排三个月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 2006 年下半年的临床考核,具体日期分别由主考学校确定并通知。免做临床实习的考生(条件见专业考试计划)参加临床考核的时间与同次报名的时间相同。任何考生均不能免临床考核。

    3 、报考实践课程考核、毕业考核(论文)的考生,如需参加考核培训或需要导师指导,请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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