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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08年7月份高教自考报考宣传提纲

发布时间:03-24

来 源: 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页 数: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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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已取得高等教育学历再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可在报名时到县(区、市)招考办同时办理课程免试手续。

  6、考试前半个月,考生可以在“江西自学考试网”查询考场安排,下载和打印《考试通知单》,也可去报名的县(区、市)招考办领取《考试通知单》。

  7、各专业实践考核安排,考生可到相应主考学校成教院(处、部)或直接在“江西自学考试网:www.jxzk.com.cn ”上查询有关实践环节考核报考事宜。

  8、凡报考委托开考专业(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注有“△”符号的专业)的考生须事先到委托部门指定的单位开具报名介绍信,然后持报名介绍信到当地的县(区、市)招考办报名。

  委托开考专业 出具介绍信单位 联系电话

  护理学(本、专) 江西省卫生厅医教科技处 0791―6265046

  公安管理(本、专) 江西省公安厅自辅办 0791―7288057

  我省自学考试教材和《自学成才》杂志等教育资源性资料由招生考试系统内部供应。为防止考生错用教材或购买盗版教材而影响考试,考生应在自学考试机构订购教材和《自学成才》等辅导资料(《自学成才》杂志上有许多自学考试信息和复习应考资料)。订购教材时领取《江西省自学考试购书卡》,该卡将作为考生转考、申请查卷、办理毕业证书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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