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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未完成文凭考试考生与自考相关课程的顶替办法

发布时间: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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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规定,从2008年开始,不再安排学历文凭考试,也不再办理学历文凭考试的毕业证书,对尚未完成学业的学历文凭考试学生自愿参加自学考试相关相近专业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对其已经通过考试的学历文凭考试全国统考课程和省统考课程的成绩,凡名称与自学考试相同,学分和学时不低于自学考试的课程,可以顶替自学考试的相应课程的成绩;对其已经通过考试的学校考试课程,凡名称与自学考试相同或相近,学分和学时不低于自学考试课程的可以顶替自学考试的相应课程。

  办理时间在明年上半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望广大考生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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