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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考开考本科"第二学历"专业

发布时间: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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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满足众多普通高校本科生扩大知识面、拓宽就业渠道的需求,经研究决定,特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第二学历”相关专业考试计划,该计划面向普通高校的本科生(含三批本科),凡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含三批本科)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相关专业学习,拟取得本科第二学历,均可以执行相关考试计划。

  凡按照要求取得规定课程的合格成绩,在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专业的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手续,实践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凡外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家已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参加自学考试本科“第二学历”的考生,报名一律到所在普通高校集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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