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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准考证号分列的通知

发布时间: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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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高教考字(96)第045号

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办:
  为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进一步做好统计工作。决定从97年上半年起,将原本、专科专业准考证号进行分列调整。现将调整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此次分列调整是将本科准考证号抽出,单独编号;专科不变。

  2.本科代码在该专业原代码前加“9”;专科代码不变。本科考生准考证号为8位,前3位为本科代码,后5位为流水号;专科考生准考证号不变。
  例:会计(本专科)专业原代码号为06,会计(本科)代码号现为906。会计(专科)代码号不变,仍为06。(考生准考证号为:本科:906×××××:专科06×××××)。

  3.换发本科新准考证的对象:
  (1)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课程考试的考生;
  (2)已参加本科课程考试的考生。

  4.从97年上半年起,参加本科各专业计划课程考试的考生均需持核发的本科准考证。参加专科专业计划课程考试的考生仍持原准考证。

  5.所有换发本科准考证的考生均按新生报名统一编号。

  6.报考本科段的考生的毕业资格要求不变。

  7.计算机管理中的本、专科分列调整软件操作将在我办统一组织下进行。

  8.请各校务必做好换证前的准备工作,同时做好换证后考籍档案的调整工作,望认真对待,切勿有误。

  9.从97年上半年起,按分列调整后专业统计数据为准。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调整后有关专业代码对照表


专业名称         专科代码        本科代码
汉语言文学         01           901
汉语言文学(师)        02           902
英语             03           903
会计学            06           906
法律             10           910
公安管理           11           911
行政管理           12           912
工业自动化          14           914
经营管理           17           917
机电一体化                     920
国际贸易           22           922
中医             23           923
计算机信息管理        34           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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