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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考试实施新办

发布时间: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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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沪学位办[2003]22号文《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通知》及沪教考院社考[2004]21号文《关于调整上海市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考试的实施意见》精神,自2004年起,上海市学位办不再单独设立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考试,所有申请学士学位的上海市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依据新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可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参加毕业当年(或次年)的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12月或次年1月)。凡在这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在2~3年的过渡期内将以当年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为基准下调若干分作为合格线。

  高教自考生凡持有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也可作为社会考生单独报名参加其他时间的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根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自考生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可以免考公共基础英语(一)、英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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