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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山西:太原市自考11类科目可以免考

发布时间: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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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考科目包括:各类高校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和名称一致、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他课程(考查课除外),报考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

  各类高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的专科、本科或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还可免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即:哲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哲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免考政治经济学(公)。历史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中国革命史。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工程数学。物理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普通物理、物理(工)。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外国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可以免考相应的公共外语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自考本科专业的英语(二)课程,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英语或英语(一)课程。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具体规定为:工科类专业考生获得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可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经济管理类和文、法、医、农类专业的考生获得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可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可免试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英语(一)”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参加PETS三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可免试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英语(二)”课程,获得相应学分。

  此外,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相应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试相应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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