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学历类> 自学考试> 自考快讯> 四川> 政策

四川自考监管专业(专科)课程有调整

发布时间:07-11

来 源:

页 数:1页

上一篇:四川高教自学考试新增两个应用型专业

下一篇:四川省自考新开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


      从省考办了解到,为适应监(所)企分开改革的需要,经与司法部考试司协商,全国考办决定对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进行调整。调整从 2007年4月考试开始执行,该专业的《监所企业管理学》、《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及《刑法原理与实务》等3门课程从2007年4月考试起不再安排考试。

    根据调整安排,停考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中的《监所企业管理学》(5学分)课程,由《劳教管理学》(5学分)课程代替。为保证该专业的总学分及规定的课程门数,原选考《劳教管理学》(5学分)课程的考生,在调整后加考《狱政管理学》(5学分)。将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中的《民商法原理与实务》(6学分)改为《民法原理与实务》(7学分);将《刑法原理与实务》(6学分)改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6-2008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