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学历类> 自学考试> 自考快讯> 天津> 快讯

天津市自考生英语可免考办理手续有期限

发布时间:12-08

页 数:1页

上一篇:天津 : 自考资格证书类课程考试18日、19日进行

下一篇:华北东北地区自考协作会在津召开



      从(天津)市自考办获悉,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以及大学英语四六级(CET4、6)合格证书的自考生免考公共英语课程的规定将有新调整。 
      市自考办负责人介绍,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须在2008年7月1日之前办理公共英语课程(包括英语(一)、英语(二))的免考手续。自2008年7月1日起市自考办将停止办理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以及大学英语四六级(CET4、6)合格证书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英语课程的手续。凡2007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证书或笔试合格成绩将不能办理免考手续。市自考办负责人提醒,考生应注意办理免考手续的最后期限,不要延误办理时间。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6-2008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