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医学类> 护士/护师> 报考指南
2009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辅导 2009年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辅导 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辅导 2009年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辅导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辅导
2009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辅导 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资格考试辅导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辅导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辅导 2009年执业药师辅导

[北京市]顺义区申办护士注册、再注册须知

发布时间:11-11

页 数:1页

上一篇:临床执业护师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内科护理学(2)

下一篇:卫生部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当年护校毕业生应在本医院护理部报名,由护理部报区卫生局医政科参加护士注册考试。

  参加考试人员要求:

  1、按局统一安排由各医疗单位护理部到区卫生局医政科报名,同时交三张一寸免冠彩照(准考证、执业证使用),交考试费,填涂考试信息卡,以上费用及信息卡由区卫生局上交市卫生局和国家卫生部。

  2、中断注册5年以上并申请再注册者,必须在医疗机构参加临床学习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该医院出具的证明,方可按程序办理再注册。

  3、自愿参加3月份的考前辅导班,4月考试。

  4、考试达到和超过国家统一合格线的考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护理专业毕业生,可办理人事转正手续和进入护士注册程序。

  5、办理护士注册申请。对达到和超过合格线的考生和本科以上毕业生到区卫生局医政科领取、填报护士注册申请表和身体检表,按表说明填报,并等待区、市卫生局审批,审批合格领取护士执业资格证和护士注册证。

  6、成绩低于考试合格线的考生允许在下年度继续补考。考生成绩单标有"未达到国家及格线,不予办理手续"的考生不能转正定级,不能独立执业,不允许进入护士注册程序。

  二、护士再注册

  1、护士再注册,为双年数,有效期2年。

  2、申请执业护士再注册者、必须在我区医疗机构的护理岗位上工作,并在卫生行政机关履行过护士执业登记的护理专业人员。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本者(蓝证)为执业护士再注册登记的范围。

  3、申请执业护士现注册者,由医疗机构主管部门或本人,向区卫生局医政科申请办理护士现注册手续。

  4、提交以下证明

  (1)再注册申请表

  (2)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有资格证书要求回岗的护士,提供临床护理3个月实习合格证明,健康体检证明。

  5、收费标准

  按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执行。


医学教育网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资格考试网上辅导:




Google
 

     
医学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时间 考试介绍
5月17、18、
24、25日
卫生资格考试
5月17、18日 护士资格考试
7月01-15日 医师实践技能
9月20日 助理医师考试
9月20、21日 执业医师考试
中医医师考试
10月18、19日 执业药师考试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5-2006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