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医学类> 护士/护师> 报考指南
2009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辅导 2009年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辅导 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辅导 2009年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辅导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辅导
2009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辅导 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资格考试辅导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辅导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辅导 2009年执业药师辅导

申请护士职业证书需具备的条件

发布时间:11-11

页 数:1页

上一篇:临床执业护师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内科护理学(2)

下一篇:卫生部关于换发护士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1996年,卫生部在全国推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考试,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该项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获得该证书后方可申请护士职业注册,未经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未经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将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申请护士执业考试的考生须为获得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北京市要求考生须在二级以上医院实习一年后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后,即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注册机关对申请注册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考试合格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但在医疗机构以外工作者须实习三个月后方可申请注册。

  北京市定于每年四月的第一周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前一年年底。


医学教育网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资格考试网上辅导:





     
医学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时间 考试介绍
5月17、18、
24、25日
卫生资格考试
5月17、18日 护士资格考试
7月01-15日 医师实践技能
9月20日 助理医师考试
9月20、21日 执业医师考试
中医医师考试
10月18、19日 执业药师考试

考试信息

热点排行

最近更新

考试辅导

网校辅导

面授培训

©2006-2008 100ksw.com 版权所有 皖ICP备060133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