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辅导 | 2008年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辅导 | 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辅导 | 2008年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辅导 | 中医执业医师考试辅导 |
| 2008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辅导 | 护士/护师/主管护师资格考试辅导 |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辅导 |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辅导 | 2008年执业药师辅导 |
2007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结束后就要进入下一个考试年度。参加2008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一定很关心2008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的报名条件,2008年的报名条件会不会在以往的基础上有所变化?本网会及时公布2008年考试报名条件。
参考网年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卫生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考试信息
热点
课程
更新